放棄財產繼承權需要哪些手續

導讀:
放棄財產繼承權需要哪些手續?關于放棄財產繼承權,可用口頭方式或書面方式向其他繼承人作出,但是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須本人承認,或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相信大家對這個問題很感興趣。大律小編給大家收集整理了這方面的相關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財產繼承權放棄需要哪些手續
財產繼承權的放棄是指繼承人于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不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意思表示。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是一種資格,具有專屬性,不能放棄。在繼承開始前,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沒有效力,因為這時其享有的是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不能放棄。
2、遺產分割后,作出放棄繼承權意思表示的,其所放棄的不是繼承權,而是財產所有權。
3、如果放棄繼承權會損害第三人利益的,則不得放棄。例如,負有扶養、撫養、贍養義務的繼承人,提出放棄繼承權以免除其法定義務為條件,或者放棄繼承權后無法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
4、繼承開始后,繼承人在遺產處理前沒有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
5、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頭方式或書面方式向其他繼承人作出,但是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須本人承認,或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在訴訟中,繼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棄繼承。繼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筆錄,由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簽名。另外,放棄不動產的繼承權,需要進行公證。
6、放棄繼承權不能附加條件。
7、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由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后,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不予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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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繼承權聲明書范本:
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聲明人:____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現住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
本人是被繼承人____的。被繼承人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市因____去世。
死亡后在_____遺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我是他的法定繼承人之一,但本人經慎重考慮后決定:
完全自愿放棄對上述財產中屬于遺產的繼承,今后決不反悔。
聲明人: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在申請辦理放棄繼承權、繼承權公證時,公證員就上述告知書的全部條款已向我(們)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我(們)對上述告知書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上述告知書全部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公證人:_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