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立遺囑人不寫日期是否有效

導讀:
在當前社會中,自然人奮斗一生多多少少會留下一些財產給自己的后輩,一般會通過立遺囑的方式進行分配。在我國新頒布的民法典中規定了,立遺囑人不寫日期是否有效?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進行的相應的解答吧。
一、民法典中立遺囑人不寫日期是否有效
立遺囑沒寫日期一般無效,沒有注明日期的遺囑,屬于形式上有欠缺,一般不受到法律保護。至于其是否有效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如果有人拿出寫有日期,且在形式上完整的遺囑,則沒有注明日期的遺囑一般無效。
2、如果只有這一份遺囑,但有繼承人有證據證明遺囑人生前患有精神疾病,則該遺囑可能無效。因為無法證明遺囑人立該遺囑時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如果只有這一份遺囑,且無人對該份遺囑提出異議,則該遺囑有效。這里的有效不等同于法律保護,而是指遺囑(遺產)執行人,可以根該據遺囑處理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錄音錄像遺囑】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二、遺產管理人的職責有哪些
(一)清理遺產并制作遺產清單;
(二)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
(四)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
(五)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
(六)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