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損害賠償金是遺產嗎

導讀:
在當前社會中,涉及到侵權行為的時候,有時候也需要支付一定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當老人去世,涉及到遺產繼承的時候,精神損害賠償金是遺產嗎?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進行的相應的解答吧。
一、精神損害賠償金是遺產嗎
精神損害賠償金一般不屬于遺產,不能視為遺產由法定繼承人來分割,是因為,遺產屬于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精神損害既沒有引起死者現存財產的減少,也沒有導致未來可得利益的喪失。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由此看出,精神撫慰金并不屬于《民法典》中公民遺產的范疇,因此不能將其作為遺產處理。
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請求權的繼承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形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法律如此規定的原因在于,這種請求權是與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密切相關的一種權利,是自然人人身權的延伸,離開了自然人人身,精神損害撫慰金請求權就無從談起了。也就是說,自然人只能就自己所遭受的精神損害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不能替代他人主張。但當精神損害撫慰金請求權變成了具體的財產債權時,就可以讓與或繼承。
司法解釋上就此作出了兩個例外規定,第一個例外即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形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此時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已轉化為明確的債權。第二個例外即受害人死亡前已向法院起訴,其近親屬可以作為繼承人繼續訴訟。兩種例外成立的前提是金錢數額必須已明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