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優先受償權,訴訟時效該怎么計算?

導讀:
工程款優先受償權,訴訟時效該怎么計算?
只要是大型的商業活動,就是離不開一些大型的工程的。有許多工程因為工程量很大,經常會出現資金不足的情況或者是一些開發生違約的情況,那么工程款優先受償權,訴訟時效該怎么計算?
網友咨詢:工程款優先受償權訴訟時效是多久,如何規定的?
北京市中銀(重慶)律師事務所閆鋒律師解答:
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訴訟時效,從工程竣工起算,6個月內施工方必須行使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訴訟。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第四條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閆鋒律師解析:
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訴訟時效條例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因此,行政訴訟的訴訟時效為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條第3項的規定,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訴訟時效是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國多部法律條文都提及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訴訟時效,所以我們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確定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訴訟時效同時不能忽略訴訟時效的起算點,我國訴訟時效的起算點有如下情形方式:
(一)雙方已經達成結算協議,工程款數額已經確定的,從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計算訴訟時效。
對于雙方已經達成結算協議,工程款數額已經確定的。該工程款實際上已經成為一種有履行期限的的債權,訴訟時效當然的應當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當事人對工程款的支付期限有約定的,自約定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兩年訴訟時效。對于分期支付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時效制度規定》第五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二)雙方未達成結算協議,工程款數額尚未確定的,如何計算訴訟時效,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雙方未結算,但合同約定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款的訴訟時效從竣工驗收之日起算。對于竣工日期如何認定,實踐認為,工程已經竣工驗收質量合格的,以竣工驗收之日為工程竣工日;
2、竣工驗收質量不合格的,以工程修復重新驗收之日為工程竣工日;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發包人擅自使用之日為工程竣工日。實踐中,對于承包人提交了竣工驗收文件,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竣工驗收的,合理期限屆滿之日視為工程竣工日,合理期限一般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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