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訴合同糾紛能否反訴侵權

導讀:
主張合同無效不需要反訴,只需要提起確認之訴即可。合同當事人以及合同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寫好起訴狀,直接向合同履行地或者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該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原告的訴訟主體不適格抗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商標侵權訴訟的原告應當是注冊商標的所有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利害關系人包括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注冊商標財產權利的合法繼承人等。在發生注冊商標專用權被侵害時,獨占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和商標注冊人共同起訴,也可以在商標注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自行提起訴訟;普通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經商標注冊人明確授權,可以提起訴訟。因此,原告的主體應當符合上述規定,如果原告不符合上述規定,被告可以提出原告訴訟主體不適格的抗辯。
一、不相同以及不相近似抗辯: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上述行為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因此,被告抗辯時應當根據原告的具體主張進行抗辯。此處僅以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主張為例進行抗辯。
首先確定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應當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而不能以注冊商標所有人實際使用的商標和該商標實際使用的商品為準。然后確定被控侵權的具體對象,一是被控侵權的商標,二是被控侵權的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接下來將被控侵權對象與注冊商標和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認定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屬于同一種類或者相類似。判斷近似商標時所稱的近似需要達到了易造成混淆的程度,即將該商標使用在與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普通消費者可能會對商品的來源產生錯誤的認識。比較時應當采用隔離觀察、整體觀察和要部觀察的具體比較方法。經過上述比較如果得出商標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或者產品不屬于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就可認定不構成侵權。
二、在先權利抗辯:
《商標法》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因此,如果注冊商標與被控侵權人的合法權利(如企業名稱)相沖突,就可以以在先權利進行抗辯,主張自己不構成侵權。
三、通用名抗辯:
《商標法》規定,以本商品的通用名稱進行商標注冊的不予注冊(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除外)。因此,如果某商標是商品的通用名稱,即使經過注冊,只要符合以下特征,仍然可以考慮通用名抗辯:注冊商標是約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稱,且使用地域范圍廣泛;通用名稱作為商標在使用中沒有獲得顯著性;通用名稱僅僅作為注冊商標的一部分,不能限制他人對該商品通用名稱的使用;含通用名稱的商標權人無權阻止其他人也將通用名稱作為商標的一個組成部分使用。
四、合理使用抗辯:
商標法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根據上述規定,含有縣級以上地名的商標,在允許注冊的同時又限制了商標權人的部分權利,即不能限制他人對地名的合理使用,只要不會造成相關公眾混淆或誤認就不構成侵權。
五、銷售者合法來源抗辯:
《商標法》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六、訴訟時效抗辯:
如果原告的訴訟超過了訴訟時效的規定,就可以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主張原告的訴訟請求不應得到支持。
八、撤銷注冊商標抗辯: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該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該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因此,如果原告的商標符合上述情況,被告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申請,以否定原告的商標權。一旦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撤銷申請,被告可以據此向法院提出中止審理的申請,并附撤銷申請的副本及證據。法院將根據撤銷申請的理由和證據來決定是否中止審理。
合同無效是否有權反訴
主張合同無效不需要反訴,只需要提起確認之訴即可。合同當事人以及合同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寫好起訴狀,直接向合同履行地或者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該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民事訴訟中給付之訴與確認之訴的聯系與區別
1、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1)給付之訴的顯著特點就是具有可執行性,原告的給付請求權只有通過被告方的積極作為或不作為才能得以實現,而在確認之訴中,無需被告為一定行為,原告的請求即得以實現;(2)確認之訴中的確認具有獨立的法律意義;而在給付之訴中,確認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某種民事法律關系,只是法院作出裁判的前提,不具有獨立的法律意義;(3)確認之訴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只對民事法律關系是否存在發生爭議,才可以提起,而給付之訴中,并不以雙方當事人對民事法律關系是否存在發生爭議為必然前提,只是要求被告履行一定義務。2、兩者的聯系:(1)法院對確認之訴所作出的裁判,對將來可能發生的給付之訴,具有一定的預決效力。(2)確認之訴可能轉變為給付之訴。根據《民訴法》的規定,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要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所謂給付內容,就是指法律文書中確定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交付一定的財物或者完成一定的行為,如交付貨款、繼續履行合同等。
二、第三人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時效
第三人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時效沒有規定。請求確認合同無效屬于確認之訴的范疇,由于確認權屬于形成權,故不適用一般的訴訟時效規定。合同經確認無效后,當事人關于返還財產及賠償損失的請求,應當適用法律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
三、民法典規定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權的通知?
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被告能以合同無效抗辯嗎
被告以合同無效抗辯的屬于抗辯理由,被告的行為屬于抗辯,不屬于反訴也不屬于另行起訴。反訴是指被告以原告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單獨的訴訟請求的行為,另行起訴是向法院主張新的訴訟請求,提出新的訴訟標的的訴訟行為。
能否以犯罪事實認定合同無效
可以以犯罪事實認定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情形有: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二、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而進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三、違反法律與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四、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
分公司簽訂的合同是能以總公司為被告的,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無效合同能否以合同履行地確定管轄
無效合同能以合同履行地確定管轄。法律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被告能否以合同無效為抗辯理由?
被告以合同無效抗辯的屬于抗辯理由被告的行為屬于抗辯不屬于反訴也不屬于另行起訴。反訴是指被告以原告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單獨的訴訟請求的行為另行起訴是向法院主張新的訴訟請求提出新的訴訟標的的訴訟行為。
被告以合同無效抗辯是抗辯理由嗎
被告以合同無效抗辯屬于抗辯理由。反訴是被告以原告為被告向法院提出單獨的訴訟請求另行起訴是向法院主張新的訴訟請求提出新的訴訟標的的訴訟行為。
能否以犯罪事實認定合同無效
可以以犯罪事實認定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情形有: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二、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而進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三、違反法律與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四、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
能否以犯罪事實認定合同無效
可以以犯罪事實認定合同無效。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分公司簽訂的合同能否以總公司為被告
分公司簽訂的合同是能以總公司為被告的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無效合同能否以合同履行地確定管轄
無效合同能以合同履行地確定管轄。法律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合同糾紛被告有權提出反訴嗎
合同糾紛被告可以提出反訴。反訴是指在民事訴訟中,本訴的被告以本訴原告為被告,向受訴法院提出的與本訴有牽連的獨立的反請求。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基于相同事實的,人民法院應當合并審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第一百四十條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三十三條反訴的當事人應當限于本訴的當事人的范圍。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基于相同法律關系、訴訟請求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或者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基于相同事實的,人民法院應當合并審理。反訴應由其他人民法院專屬管轄,或者與本訴的訴訟標的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理由無關聯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訴。
主張合同無效是否需要提起反訴?
主張合同無效不需要反訴,只需要提起確認之訴即可。合同當事人以及合同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寫好起訴狀,直接向合同履行地或者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該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主張合同無效是反訴還是反駁
主張合同無效屬于反駁,也叫抗辯理由??罐q,就是抗擊而辯解。法律意義上的抗辯,則是抗擊對方,提出辯解與說明。反訴是被告以原告為被告,向法院提出單獨的訴訟請求,另行起訴是向法院主張新的訴訟請求,提出新的訴訟標的的訴訟行為。
被告主張違約金是否需要反訴
可以反訴,但不是必須的?!睹袷略V訟法》第五十一條 訴訟請求處分和反訴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第一百四十三條 按撤訴處理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主張合同可撤銷要提反訴嗎
不是一定要反訴的。撤銷本訴后法院將繼續審理反訴。但判決或調解結果就一定是繼續履行合同,建議積極應訴。依據《民法典》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護。符合撤銷條件的合同,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撤銷。故不一定要提反訴。
借款合同能否反訴合同無效
借款合同能否反訴合同無效。借款合同糾紛的一方當事人起訴后、另一方當事人當然可以提起反訴,這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十三條,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第五十一條,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問:借款協議可以約定管轄嗎?答:借款協議可以約定管轄,但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睹袷略V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合同無效可以主張利息嗎
合同無效不可以主張利息。無效的合同自始無效,關于利息的約定一并無效。因一方過錯造成合同無效的,雖不可以主張利息,但另一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