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結算超出合同價怎么辦理?

工程款超合同支付應該解決呢?
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 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結算金額超出合同金額要怎樣辦
看看合同是固定單價合同還是固定總價合同,固定總價合同一般不調整簽約合同價。如果是固定單價還需要看合同中價格變更和風險約定的條款。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規定:1、承包人所有措施費均以“項”為單位,實行總價包干,無論實際采取的措施項目發生何種變化或投標期間漏填、漏報、誤報等,均不再作任何調整。2、因變更引起的價格調整按以下約定處理:由于非承包人原因,發生設計變更或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等,由此引起新的工程清單項目,其對應的綜合單價按以下方式確定:(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按合同中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格;(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參照類似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格;(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的綜合單價時,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綜合單價,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法律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1、承包人所有措施費均以“項”為單位,實行總價包干,無論實際采取的措施項目發生何種變化或投標期間漏填、漏報、誤報等,均不再作任何調整。2、因變更引起的價格調整按以下約定處理:由于非承包人原因,發生設計變更或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等,由此引起新的工程清單項目,其對應的綜合單價按以下方式確定:(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按合同中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格;(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參照類似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格;(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的綜合單價時,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綜合單價,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實際工程量超過合同如何結算
1,增加工程量屬于原合同內,且雙方對工程結算價款有約定的,按約定價款對工程量進行結算。
2,增加工程量屬于合同簽訂后,因設計變更或者發包方新增工程,雙方可以協商重新報價,協商不一致,可以參照施工地建設部門發布的計價標準結算價款。
一、單價合同還是總價合同區別
1、概念不同總價合同,指根據合同規定的工程施工內容和有關條件,業主應付給承包商的款額是一個規定的金額,即明確的總價。單價合同亦稱“單價不變合同”,發承包雙方約定以工程量清單及綜合單價進行合同價款計算、調整和確認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由合同確定的實物工程量單價,在合同有效期間原則上不變,并作為工程結算時所用單價;而工程量則按實際完成的數量結算,即量變價不變合同。2、分類不同總價合同又分固定總價合同(FFP)和變動總價合同兩種。變動總價合同又可分為“總價加激勵費用合同(FPIF)”和“總價加經濟價格調整合同(FP-EPA)”。單價合同也可以分為固定單價合同和可調單價合同。3、特點不同固定總價合同的價格計算以圖紙及規定、規范為基礎,承發包雙方就施工項目協商一個固定的總價,由承包方一筆包死,不能變化。可調值總價合同的總價一般也是以圖紙及規定、規范為計算基礎,但它是按“時價”進行計算的,這是一種相對固定的價格。單價合同的特點是單價優先,即初步的合同總價與各項單價乘以實際完成工程量之和發生矛盾時,則以后者為準.即單價優先。
二、工程中途退場清算標準有什么
無論是主動中途退場,還是被要求中途退場,施工企業均需謹慎對待。除雙方對已完工程量達成一致外,施工企業將來要主張已完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就必須證明已完工程量,這是首要問題。此外應該注意:
1、對已完各專業工程量進行核定計算,(建設單位,監理,及施工方負責人)參加共同確認,便于結算;
2、現場工程技術資料整理.(包括設計變更,技術經濟簽證等)
3、進場工程材料盤點.
4、依照施工合同申請與建設單位結算.
5、確認材料供應商,清分包商等費用結算.
6、如因建設單位對施工方提出的相關結算文件不執行應將結算文件委托公證處公證再次申請結算,若仍不能及時結算則起訴當地人民法院申請保全。
三、工程結算說明怎么寫
首先,我們了解下,工程結算文件的總體框架,分五大部分。1封面,2目錄,3編制說明.4結算書,5附件:附件一般由以下內容組成:(1)合同,(2)商務標,(3)竣工圖紙,(4)施工圖紙,(5)工程聯系單及設計變更單,(6)招標文件,(7)中標通知道書,(8)開工報行告,(9)竣工報告,(10)工程驗收合格證書.第三大部分的編制說明,主要內容有:(1)編制依據,(2)現場記錄,(3)定額套用,(4)問題處理,(5)免責條款.不同的工程內容,其編制依據不太相同,但共同點是都應具有:工程概況,編制依據的內容,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其中,工程概況內容,包括:(1)工程名稱:(2)建設規模:(3)建設單位:(4)設計單位:(5)編制內容:編制依據的內容,包括:(1)工程量計算依據:(2)采用清單計價:(3)材料價格:(4)取費標準,(5)材料價格的取費依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
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按照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簽證等書面文件確認。承包人能夠證明發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簽證文件證明工程量發生的,可以按照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據確認實際發生的工程量。
工程結算金額允許超過合同金額多少?
法律分析: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相關的司法解釋;
2、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部門發布的工程造價計價標準、計價辦法、有關規定及相關解釋;
3、施工方承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及補充合同,有關材料、設備采購合同;
4、招投標文件,包括招標答疑文件、投標承諾、中標報價書及其組成內容;
5、工程竣工圖或施工圖、施工圖會審記錄,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以及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和相關會議紀要;
6、經批準的開、竣工報告或停、復工報告;
7、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或工程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及價格信息、調價規定等;
8、工程預算書;
9、影響工程造價的相關資料;
10、安裝工程定額基價;
11、結算編制委托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二十九條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工程結算超出合同價怎么解決
工程結算應根據實際情況分析。當事人應按照約定計價標準或方法結算,如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或質量標準變化且無法協商一致,則可參照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標準結算價款。若備案的中標合同與另行訂立的合同內容不一致,則以備案的中標合同為結算依據。
法律分析
工程結算超出合同約定的價格,應根據實際施工情況進行分析。
1、如果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計價方法有約定,應按照約定來結算工程價款。
2、如果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就該部分工程價款無法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計價標準來結算工程價款。
3、如果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應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
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
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價款結算參照本解釋第三條
規定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請求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不予支持。
工程結算超過合同金額怎么辦
當事人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或另行簽訂的協議中明確約定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內予以答復,且逾期未答復則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承包人依據《建工司法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沒有明確約定逾期未答復則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確定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一、工程造價出現超預算原因
1、設計變更的原因:設計變更導致實際工程量大于清單工程量,工程量超過合同約定的浮動范圍,依據合同的約定,可以辦理簽證追加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價款,會造成工程結算價款的增加。
2、招標工程量清單漏項的原因:如果在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有漏項的部分,也會導致在施工過程中,要補充遺漏的清單項目,勢必造成工程價款的增加。
3、材料價格的上漲原因:如果施工當期的主材價款漲價超過了合同約定的浮動范圍,依據合同,在中間支付價款要調整材料的單價,也會造成結算價款的增加。
4、規費的調整原因:在施工當期,建設或財政主管部門出臺的關于工程繳納規費的政策調整,如果在合同有約定要調整的,也會影響到結算價款的調整。
特別要注意的是,工程造價超過預算,指的是工程結算價款大于預算。所以要求造價人員在編制招標控制價時,要有前瞻性,要考慮一定的風險因素,對于不能確定的價款要多開展詢價工作,做到不漏項,不漏算,預算要盡可能的真實反映工程的實際造價。
二、建筑工程結算流程注意事項
1、核對與編制好結算資料基礎。任何一個工程項目,在編制結算時都要以相關資料依為依據。
2、工程量是審核的關鍵。工程量費用是工程造價的主體。運作中具有較大的彈性和隱蔽性。審核工程量是重點,也是難點。
3、定額單價的審核不可忽視。在一般情況下,工程的定額單價都有具體規定,編制工程結算時只要參照定額單價的明細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定額單價套用往往出現差錯。
4、其他費用的審核堅持合情合理。其他費用,由于計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額單價的套用,故在審核中要根據費用的發生具體對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