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價包干協議工程量減少怎么辦,總價包干工程量超出怎么結算

導讀:
由于合同總價的固定,在結算時只要計算由于變更而發生的造價變化值予以增減就可以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總價包干協議工程量減少怎么辦?
如果是甲方要求變更減少的,那么結算中要扣除,如果圖紙沒變化,是由于當時數量統計錯誤的,合同價不調整,如果變更要求減少的數量超過一定比例影響到量大優惠的因素,可以和甲方協商補貼一定的材料費用。
【法律依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行備案制度。
總包合同工程量減少怎么結算
法律分析:
參照原合同相關工程量單價,計算增減量。所謂總價不變是指設計不變,范圍不變,要求不變的前提下的總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管理法》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固定總價合同工程量調整規定
法律分析:固定總價合同是為供貨方提供一個完成任務的固定價格的合同。履行合同的承包商必須承擔完成工作的責任而不管完成工作的成本是多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固定總價合同工程量減少了怎樣辦
法律分析:關于總價合同工程量減少合同價是否可以較少的問題,可以分情況分析:如果合同無效,那么條款當然可以修改,合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如果沒有足夠證據證明簽訂合同的人有問題,那么合同應該是有效的,但如果條款是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可以申請變更或者撤銷相應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固定總價合同工程量可以調整嗎
固定總價合同,只要沒有發生設計變更,就不能調整合同總價。在常規的情況下,固定總價合同的結算是非常方便的。由于合同總價的固定,在結算時只要計算由于變更而發生的造價變化值予以增減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固定總價合同工程量增加了應該怎么辦?
那要看是在合同范圍內的工程量的增加還是合同范圍外的工程量的增加。如果是合同范圍內的工程量,則屬于合同當中約定的義務,是需要履行的,增加工程量價款不變;如果是合同范圍外增加的工程量,則可以要求相應增加合同價款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總價包干合同工程量減少如何辦呢
如果是甲方要求變更減少的,那么結算中要扣除,如果圖紙沒變化,是由于當時數量統計錯誤的,合同價不調整,如果變更要求減少的數量超過一定比例影響到量大優惠的因素,可以和甲方協商補貼一定的材料費用。
法律依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行備案制度。
總價包干合同按實結算么
法律分析:按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款結算。
總價包干合同,即固定價格合同,是指合同中約定合同價款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不再調整,合同價款中已經包含了風險費用的合同,一般有固定總價合同和固定單價合同兩種。
采用這種合同,合同總價只有在設計和工程范圍有所變更的情況下才能隨之做相應的變更,除此之外,合同總價是不能變動的。
固定總價合同的價格計算是以圖紙及規定、規范為基礎,承發包雙方就施工項目協商一個固定的總價,由承包方一筆包死,不能變化。
如果在原設計范圍內完成施工,則竣工結算時合同價款不予調整。如果出現設計變更而導致施工內容發生變化,一般情況下,合同中有單價可以參考的,按合同約定執行;沒有單價可以參考的,由雙方協商后確定;雙方協商不成的,參照市場平均價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總價包干合同可以調價嗎?
法律分析:
固定總價合同是屬于價格規定好的合同,在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調整價格的,但如果出現一些特殊的情形時,是可以調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總價包干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總價包干是指建設單位或者總包單位在發標時提供給投標單位施工圖紙和投標文件,投標單位在投標文件范圍內依據施工圖紙進行預算和報價。
建設單位或者總包單位在此總價的基礎上選擇中標單位,中標單位拿到中標通知書后,和業主簽署總價包干合同。
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以后,在沒有業主出具設計變更或材料變更(包括材料的型號,品牌,質地等)的情況下,最終結算價格就是合同價格,不會有任何追加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三十一條 實行監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建設單位與其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訂立書面委托監理合同。
第三十二條 建筑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總價包干工程量差異太大怎么辦
法律分析:
1、首先看合同約定,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傾向于以下意見:2、總價包干合同,原則上價格、量的風險均由承包人承擔,而且,如果施工圖紙和投標圖紙沒有變化的話,量沒有算準中標人也有責任,也要考慮該部分是否是中標人的不平衡報價之處。因此傾向于按照清單量調差。若按照實際圖紙量調差或計算,事實上就打破了總價包干合同的盤子。3、調差傾向于只調材料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合同總價包干結算還需計量嗎
法律主觀:總價包干合同的結算方式是,合同中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合同中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達不成協議的,可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來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可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來結算;如果應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該價格來結算。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條 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