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生活費超出怎么向父母離婚協議提出合理要求呢

導讀:
必要時子女可就自己生活費超出父母離婚協議提出合理要求案情回顧現年4歲的小明訴稱,母親王穎與父親劉松于2008年2月經民政部門登記離婚雙方在中約定小明由王穎撫養。故小明在母親的代理下告上法院訴求劉松每月給付自己撫養費650元。劉松則辯稱夫妻離婚時約定孩子由母親自行撫養王穎理應遵守協議。門頭溝法院經審理最后判決劉松每月給付小明撫養費五百元至小明18周歲止。因此對小明要求劉松給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撫養費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小明的實際需要及劉松王穎的負擔能力酌情判定。那么子女在生活費超出怎么向父母離婚協議提出合理要求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必要時子女可就自己生活費超出父母離婚協議提出合理要求案情回顧現年4歲的小明訴稱,母親王穎與父親劉松于2008年2月經民政部門登記離婚雙方在中約定小明由王穎撫養。故小明在母親的代理下告上法院訴求劉松每月給付自己撫養費650元。劉松則辯稱夫妻離婚時約定孩子由母親自行撫養王穎理應遵守協議。門頭溝法院經審理最后判決劉松每月給付小明撫養費五百元至小明18周歲止。因此對小明要求劉松給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撫養費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小明的實際需要及劉松王穎的負擔能力酌情判定。關于子女在生活費超出怎么向父母離婚協議提出合理要求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必要時子女可就自己生活費超出父母離婚協議提出合理要求
案情回顧
現年4歲的小明訴稱,母親王穎與父親劉松(均為化名)于2008年2月經民政部門登記離婚雙方在中約定小明由王穎撫養。小明自2008年8月1日始入托于某幼兒園每月須交納托費伙食費等各項費用共計624元。母親王穎自己為一電器店職員月收入1500元左右而身為出租車司機的劉松月收入2500元左右。故小明在母親的代理下告上法院訴求劉松每月給付自己撫養費650元。劉松則辯稱夫妻離婚時約定孩子由母親自行撫養王穎理應遵守協議。如果王穎經濟困難無力撫養可以變更撫養關系由父親撫養。
門頭溝法院經審理最后判決劉松每月給付小明撫養費五百元至小明18周歲止。
法官說法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王穎與劉松離婚時小明未上幼兒園現在小明已上幼兒園消費支出明顯增加且劉松具備給付撫養費的能力應適當給付撫養費。因此對小明要求劉松給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撫養費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小明的實際需要及劉松王穎的負擔能力酌情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