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約定不付撫養費是否有效,撫養費怎么計算

導讀:
離婚協議約定不付撫養費是否有效法律關于撫養費的規定是為了保護離異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此種情形下子女可依法要求另一方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支付一定的撫養費。對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最后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那么離婚協議約定不付撫養費是否有效,撫養費怎么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約定不付撫養費是否有效法律關于撫養費的規定是為了保護離異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此種情形下子女可依法要求另一方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支付一定的撫養費。對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最后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關于離婚協議約定不付撫養費是否有效,撫養費怎么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約定不付撫養費是否有效
法律關于撫養費的規定是為了保護離異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雖然在離婚的父母雙方之間關于子女撫養費的具體分擔可以協商處理但是這種約定必須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為前提。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0條規定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父親與母親在離婚協議中關于“原告撫養權及撫養費”的約定于法有據該約定合法有效。但實踐中由于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經濟條件發生了變化撫養能力已不能保障子女所需影響到子女今后的健康成長。此種情形下子女可依法要求另一方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支付一定的撫養費。
此外我國婚姻法第37條也明確規定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此條中的“必要時”應理解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對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離婚孩子的撫養費的計算
根據最高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最后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