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費嗎(訴訟離婚律師費一共需要多少費用)

導讀: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在適用第四十六條時,應當區(qū)分以下不同情況:1、符合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可以要求離婚賠償精神損失費嗎
可以要求離婚賠償精神損失費,但不是所有離婚都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費。根據(jù)婚姻法的規(guī)定,只有在出現(xiàn)《婚姻法》第46條規(guī)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時候,受害方才能夠請求精神損失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可以向男方要精神損失費嗎嗎
法律主觀:
男方說離婚要賠精神損失費是可以的。應當明確,民法典是保護的是合法婚姻,精神損害賠償是對婚姻中無過錯方的一種保護手段,一種經濟補償,同時是對過錯方的一種懲罰措施,一種經濟制裁。因此,合法婚姻的存在是提出損害賠償?shù)那疤釛l件。,根據(jù)離婚的實際情況,離婚在一些特定的情況是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費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時候,受害方才能夠請求精神損失賠償:
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1.離婚損害賠償只能由無過錯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后三年內提起,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當事人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國現(xiàn)行法律不支持婚內賠償。2.無過錯方作為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如離婚時未提起,離婚后不能再單獨就損害賠償提起請求。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4.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后一審內另行起訴。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6.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7.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女方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
離婚女方索要精神賠償是允許的,但是一般需要符合法定條件,否則另一方可以拒絕該請求。
離婚時訴訟或者直接向對方提出離婚精神損害賠償,婚姻一方因為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精神賠償金的標準首要要依據(jù)侵權人的手段、方式等細節(jié),以及對被害人造成的嚴重后果,其次還要考慮侵權人本身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和當?shù)氐慕洕降纫蛩亍?/p>
關于離婚精神損害賠償?shù)囊?guī)定:
第三十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第四十六條等規(guī)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在適用第四十六條時,應當區(qū)分以下不同情況:
1、符合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符合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guī)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綜上所述,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是因法定過錯行為導致離婚而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這種法律責任的承擔不應受婚姻關系解除方式的限制,也就是說賠償適用于協(xié)議離婚。需要指出的是,在協(xié)議離婚時,是否給與賠償,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議約定。如果無過錯方不愿意放棄該項請求權的,夫妻雙方應該將賠償問題與是否同意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育問題一并同時達成合意。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xié)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可以嗎
法律主觀: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xié)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協(xié)議離婚即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yǎng)等問題達成了一致,通過離婚協(xié)議的方式去民政局 辦離婚手續(xù) 。起訴離婚即是執(zhí)起訴狀、身份證及結婚證、證據(jù)等材料去 被告所在地 法院 提起離婚訴訟 。我國遵從離婚結婚自由,婚姻案件沒有所謂 精神損失費 一說。不必管它, 直接去法院 起訴吧,訴訟費也比較便宜。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可以要求離婚賠償精神損失費嗎
法律分析:夫或妻一方可以要求離婚賠償精神損失費,但必須是一方有過錯行為,這時可以要求賠償。有過錯的行為包括一方重婚的;一方與他人同居的;一方有家庭暴力的;一方虐待或者虐待家庭成員的等。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能賠償多少精神損失費
法律分析: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釋,精神損害賠償一般不超過5萬。這在婚姻法里叫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制度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張該損害賠償方須對離婚無過錯,這個條件意思是即使有過錯,如果該過錯未導致離婚(與離婚無因果關系)亦視為無過錯。
2、過錯方需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法定過錯情形,即: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只有這幾種情形才構成離婚過錯。
3、該過錯須與離婚有因果關系,即該過錯導致離婚。如果雖有過錯但雙方未離婚則不能主張此損害賠償。
4、該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提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須區(qū)分行政離婚與訴訟離婚而有不同。在行政離婚離婚后1年內可以另行向法院主張。訴訟離婚的原告須在一審辯論終結前提出該主張。否則在判決或者調解離婚后不得另行主張;訴訟離婚的被告若不同意離婚,但法院判決離婚的,可在判決生效后另行以訴訟方式提起該損害賠償請求。但無論是行政離婚還是訴訟離婚,若該過錯在離婚后才發(fā)現(xiàn)的,不得主張,理由在于該過錯與離婚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二十九 條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于當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jù)該條規(guī)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離婚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哪些費用
一、離婚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哪些費用
1、離婚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費用。離婚之后,如果一方在家庭生活中付出更多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補償費,這個是法律明確規(guī)定的內容。還有一個與之相似的是夫妻之間的賠償費用,賠償和補償最大的區(qū)別就是行為時是否是違法行為,違法,那么基于的就是賠償金,否則就是補償金。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
二、協(xié)議離婚需要哪些資料
1、雙方的身份證、戶口薄。注意戶口本婚姻狀態(tài)一欄應顯示“已婚”字樣,如未顯示,需要公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xù)方能協(xié)議離婚;
2、《結婚證》原件;
3、簽字確認的《離婚協(xié)議書》;
4、個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
5、其他資料,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可以要精神損失費嗎
法律分析:夫或妻一方可以要求離婚賠償精神損失費,但必須是一方有過錯行為,這時可以要求賠償。有過錯的行為包括一方重婚的;一方與他人同居的;一方有家庭暴力的;一方虐待或者虐待家庭成員的等。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后發(fā)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一審判決離婚,被告不服 以 (因離婚造成她精神病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有醫(yī)院開的證明)還有對撫養(yǎng)費不
一審判決離婚,被告不服,以因離婚造成她精神病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有醫(yī)院開的證明)和對撫養(yǎng)費有異議提出上訴的話,作為一審原告,如果認為一審判決正確,只要對被告提出的異議進行答辯,請求維持一審的正確判決即可。
法律沒有規(guī)定因離婚造成她精神病可以賠償精神損失費的規(guī)定,所以可以在答辯書中或者開庭時,直接請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即可。但是,如果原告存在對被告健康權損害的事實,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被告對扶養(yǎng)費的異議,如果原告認為一審判決正確,只要請求駁回上訴即可。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于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shù)額可依據(jù)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yè)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一條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條自然人死亡后,其近親屬因下列侵權行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誹謗、貶損、丑化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隱私,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 第四條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物品所有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條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jù)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