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要賠償就是起訴

導讀:
發生交通事故原告為什么只起訴車主,不起訴司機《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與使用人非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交強險所在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險應賠償范圍內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起訴對方不給錢,對方會怎樣交通事故全責不賠錢的后果是,對方當事人起訴至法院,法院會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經法院判決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肇事人的財產用以賠償。
交通事故起訴對方不給錢,對方會怎樣
交通事故全責不賠錢的后果是,對方當事人起訴至法院,法院會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經法院判決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肇事人的財產用以賠償。
一、交通事故全責不賠錢有什么后果
交通事故全責不賠錢的后果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強制執行。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向人民法院起訴。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如果在判決后還是不給錢,那么對方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屆時,法院可以查封、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房產、汽車等財產,甚至將對方列入老賴名單,讓其無法正常乘坐飛機和高鐵,更無法向銀行貸款。
二、交強險在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交強險在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如下:
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提醒您,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4.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三、交通事故的保險理賠流程
交通事故的保險理賠流程如下:
1.向保險公司報案。
2.事故現場勘查、檢驗。
3.定損估價。保險公司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檢驗后,就應該對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估價。
4.提交索賠材料。
5.賠款的計算和審核。
6.領取保險金。
7.協助追償。
發生交通事故原告為什么只起訴車主,不起訴司機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與使用人非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交強險所在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險應賠償范圍內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車主)對損害有過錯,應承擔相應責任。
簡介:
《侵權責任法》,2009年10月27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草案)》提交本次會議三審。草案擬進一步對侵害人身權如何賠償作出規定。同年12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侵權責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2009年12月26日通過的《侵權責任法》共12章、92條,對公民民事權益進行了全方面、多層次、立體化保護,堪稱保護公民人身、財產權益的集大成者,其內容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與公眾利益息息相關。 有法學專家評價稱,《侵權責任法》是繼<合同法>、<物權法>之后,中國民事領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它是法治社會中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構建法治社會的基礎。
焦點問題:
從醫療損害到交通事故,從高空墜物到產品質量損害,從網絡誹謗到環境污染…面對發生在身邊的侵權行為,人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2009年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使許多曾經為之困惑的人們有了一部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行動指南”,可以從中尋找答案。本報列舉了這部法律涉及的十大焦點問題,希望能幫助你更好地理解和運用這部將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
交通事故對方不賠償怎么辦
一、交通事故對方不賠償怎么辦
1、交通事故對方不賠償可以向事故發生地法院或對方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首先要拿到交警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在交警隊或工商局查詢,對方車主、車輛所有人、實際經營人、投保保險公司信息;
(3)起草民事訴訟狀范文;
(4)攜帶身份證原件,交通事故認定書,起訴狀,以及對方的駕駛證,行駛證,保單等復印件信息,前往被告所在地或事故發生地法院起訴;
(5)法院一般會先進行庭前調解,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準。
拘傳應當發拘傳票。
罰款、拘留應當用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二、交通事故理賠需要哪些材料
1、保險單憑證;
2、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3、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4、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5、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6、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車輛沒有保險也不愿意賠償,該怎么辦?
如果交通事故發生之后,肇事車輛沒有任何的保險,也不愿意賠償的話。這個時候就可以選擇起訴他解決,只要他銀行內有資產,并且有固定的資產可以執行,都是可以拿到錢的。如果他拒不賠償也不按照法院判決結果執行的話。就可以選擇強制執行。把他銀行的資產凍結,然后賠給你。
有可能他還會有轉移財產的情況,這個時候也是要向法庭反映的,他親人的財產也是可以凍結的。如果在交通事故之后還要想抵賴的話,是不容易的。因為現在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也是比較快的。法庭也是比較公正的。如果確實是造成了一些責任,那么是應該賠償的。如果他要是不賠償的話,他還面臨著刑事訴訟的可能性。如果要是造成了人員死亡的話,它不僅要面臨著經濟賠償,還面臨著牢獄之災。
就像是曾經認識的一個人,因為酒駕把一個人撞死了。他不僅要賠償別人100萬,而且還要做一年的牢。要是賠錢都是事,上里面坐牢就時間特別長了。因為監獄也不是那么好呆的,在里面肯定就會特別磨練人的精神。所以為了防止自己被關起來,還是應該賠償受害人一些金額的。
現在都是法治社會,一切都是可以靠法律解決的,也不用因為特別氣憤就做出一些特別沖動的行為。這樣有理也會變成沒理。還是一切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去請律師然后起訴他。法官一定會作出公正的判決。而且也會依據事實來判決,如果任何一方想要偽造證據以免除自己的罪責的話,是不可能的。法官還是非常明智的。所以就相信法律沒有問題,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才是最正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