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萬訴訟費要多少錢(三千萬訴訟費應該是多少錢)

導讀:
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 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申請海事強制令的 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 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 每件交納1000元 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 每件交納1000元其他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 一審 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 合并審理 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依照《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九條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按照不服原判決部分的再審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3000萬標的訴訟費用3000萬標的的訴訟費用是41800元,法院的收費標準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有明確規定,財產類案件的話肯定是訴訟標的額越高,法院收的訴訟費也就越多。
三千萬要交多少訴訟費
法律主觀: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118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 訴訟 ,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 訴訟費用 。
案件受理費
離婚 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 涉及 財產分割 ,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 每件100元至500元 涉及損害賠償, 賠償金 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勞動爭議 案件 每件10元 知識產權 民事案件 每件500元至1000元 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 商標 、 專利 、海事行政案件 每件交納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 每件交納50元 當事人提出案件 管轄權異議 不成立的 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財產案件收費(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右側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 每件交納50元; 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 按照2.5%交納 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 按照2%交納 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 按照1.5%交納 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 按照1%交納 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9%交納 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8%交納 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7%交納 1000萬元至2021萬元的部分 按照0.6%交納 超過2021萬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納 申請費 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 強制執行 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 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 每件交納50元 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 按照1.5%交納 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 按照1%交納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納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1%交納 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 每件交納30元 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 按照1%交納 超過10萬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納 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 每件交納100元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 每件交納400元;
破產案件依據 破產財產 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 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 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申請海事強制令的 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 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 每件交納1000元 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 每件交納1000元
其他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 一審 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 合并審理 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依照《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九條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按照不服原判決部分的再審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3000萬標的訴訟費用
3000萬標的的訴訟費用是41800元,法院的收費標準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有明確規定,財產類案件的話肯定是訴訟標的額越高,法院收的訴訟費也就越多。而且,41800元的訴訟費需要原告在人民法院立案以后,按法院的通知交費。
一、三千萬標的訴訟費標準是多少?
三千萬標的訴訟費概是41800元。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二、訴訟費由誰承擔?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第三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第三十一條 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第三十二條 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訴訟費用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負擔;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訴訟費用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負擔。原審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訴訟費用負擔原則重新確定。
第三十三條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第三十四條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后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減少請求數額部分的案件受理費由變更訴訟請求的當事人負擔。
第三十六條 債務人對督促程序未提出異議的,申請費由債務人負擔。債務人對督促程序提出異議致使督促程序終結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另行起訴的,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如果民事糾紛涉及到的標的額有3,000萬元,訴訟標的額這么高的民事糾紛,當地基層人民法院很有可能是沒有管轄權的。因此,原告方可能得向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交訴訟費的時間大概是7天后,因為7天后才能收到法院是否立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