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與第三方關系案例(工程建設監理委托合同中第三方)

導讀:
委托事務 在委托合同中,應對委托事務的基本信息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托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托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務,同時受托人必須在委托人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托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因為根據法律規定, 委托書 授權不明的,應由委托人向第三人承擔 民事責任 ,代理人負的連帶責任是在委托人不足以承擔時才承擔責任,2、明確約定報酬支付時間,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后,委托人應支付約定的報酬給受托人。
甲方委托乙方開發的系統如甲方與第三方發生了問題乙方是否有連帶責任
您好,根據您描述的情況,乙方為受托人,甲乙之間實質上是一種民事法律上的代理關系,而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范圍內,以被代理人名義與第三人為民事法律行為,從而對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權利義務的行為。例如,甲委托乙代其購買某種物品,乙即以甲的名義與丙訂立該種物品的買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合同權利義務,直接由甲承受。
因此,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糾紛,乙方不必然需要承擔連帶責任。而乙方與第三方在其接受委托范圍內發生糾紛,應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超出甲方委托范圍的,看甲方是否予以追認,如果追認,則還由甲方承擔相應后果,如果不予追認,則乙方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甲方委托乙方從事非法行為從而造成他人損害,則甲乙雙方付連帶責任。
總之,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由于有委托協議(口頭或書面協議均可),此協議僅在雙方之間發生效力,如果涉及第三方,應根據情況而定,不可一概而論。
希望可以幫到你。
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
法律主觀:
委托人授權不明代理人要向第三人承擔責任嗎 委托人授權不明代理人要向第三人承擔責任。 委托人授權不明的,代理人要和委托人一起向第三人承擔 連帶責任 ,但是此時代理人承擔的是補充性的連帶責任。因為根據法律規定, 委托書 授權不明的,應由委托人向第三人承擔 民事責任 ,代理人負的連帶責任是在委托人不足以承擔時才承擔責任。 相關法律可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通則 》第六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簽訂委托合同注意事項 委托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項合同,為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合理利益,對于相關條款應明確約定,所以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條款的約定。 委托事務 在委托合同中,應對委托事務的基本信息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托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托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務,同時受托人必須在委托人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托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沒有經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變委托事務,更不能將辦理委托事務所產生的利益據為己有。 委托合同之期限 在委托合同中,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的約定,受托人應按約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委托事務。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過失不能按時完成,則構成違約,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損失。 受托人損害賠償 委托合同若是有償的,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托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委托合同若是無償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委托合同之報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償的,應在合同中對于報酬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進行明確的約定。 1、明確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 2、明確約定報酬支付時間,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后,委托人應支付約定的報酬給受托人。同時,委托人還應支付給受托人在處理委托事務中墊付的相關必要費用。 3、明確約定委托事務因受托人的過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報酬或是就已經完成的部分支付相應的報酬。 委托書授權不明的,應由委托人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的連帶責任是在委托人不足以承擔時才承擔責任。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償的,應在合同中對于報酬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進行明確的約定。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網也提供 律師在線 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 法律咨詢 。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是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試述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效力。
【答案】:受托人以自己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效力可以從如下兩個方面分析:
其一,受托人公開代理關系訂立合同的效力。在委托合同中,如果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這一合同將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如果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則該合同對委托人沒有約束力。
其二,受托人不公開代理關系訂立合同的效力。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對委托人不履行義務,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權利,但第三人與受托人訂立合同時如果知道該委托人就不會訂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受托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權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張其對受托人的抗辯。第三人選定委托人作為相對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張其對受托人的抗辯以及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抗辯。在受托人不公開代理關系而訂立的合同中,主要涉及委托人的介人權和第三人的選擇權。委托人的介人權須具備四個條件:(1)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了合同;(2)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即受托人未披露對委托人的代理。如果第三人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則不產生委托人的介人權;(3)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對委托人沒有履行義務;(4)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具備上述條件的,委托人就可以行使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權利。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權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張其對受托人的抗辯。第三人行使選擇權應具備下列條件:(1)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了合同;(2)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即受托人未披露對委托人的代理;(3)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4)受托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具備上述條件的,第三人就可以選擇受托人或委托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第三人選定之后,即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第三人選定委托人作為其相對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張其對受托人的抗辯以及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抗辯。
《委托合同》第三人與受托人故意串通的將負有什么責任
根據 民法典 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第三人與受托人故意串通,以合法的手段掩蓋非法目的,損害托人利益的,因此給委托人造成的損失,第三人與受托人共同 承擔連帶責任 。 根據《民法典》第925條規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 代理 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
建筑設計委托合同
建筑設計委托合同范文一
委托設計方(甲方): 承接設計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裝飾裝修工程進行設計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
二、工程名稱:
三、建筑面積 平方米
四、接受委托設計時間: 年 月 日
五、完成委托設計時間: 年 月 日
六、委托設計內容:
1.室內空間形象設計 □ 2.室內裝修設計 □
3.室內物理環境設計 □ 4.室內陳設設計 □
5.平面、立面設計 □ 6.按合同附件:委托設計清單 □
七、收取設計費標準
1.按圖紙數量計費:_________________(見圖紙清單)
2.按工程造價計費:收取工程概算價的_____%為設計費。
八、設計費金額:__________ 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設計費收取步驟
1.合同簽定后,預付合同金額的_____%,計__________元。
2.按時間□、按工作量□完成情況,完成_____%工作量,再預付合同金額的_____%,計__________元。
3.設計完成,交稿前付清全部合同款。
十、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提供房屋的有關圖紙,并帶領乙方人員進行現場測量。
2.設計完成甲方通過后,若因甲方原因修改圖紙,按新設計標準收取設計費。
3.施工期間,甲方如要乙方派員進行現場指導,甲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4.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乙方未開始的設計工作,不退還甲方定金;已開始的設計,甲方應根據乙方已設計的工作量,按階段支付設計費用。
5.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項目,如發生侵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設計圖紙。
2.乙方在交付設計圖紙時,必須做一次施工交底。
十一、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如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產生分歧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解決。雙方爭議在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可向仲裁機關提請仲裁。
3.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名單:(略)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
建筑設計委托合同范文二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現就甲方所委托的福建華建御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裝飾技術研發基地設計事項,乙方接受設計委托,就委托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信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福建華建御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裝飾技術研發基地總平方案規劃及各單體設計
二、設計費用
1.規劃方案:先預付 萬(不含稅),結算時在研發大樓單體設計總價中扣還給甲方。
3.研發大樓價格:(三期開發前雙方再行確定)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委托設計預支費用的 付給乙方,原則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后作為設計的開始時間。
2.設計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內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確認后甲方應即付清設計費用的全部余款。
四、設計的時間:乙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遵照甲方對委托設計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設計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審定,在甲方審定意見基礎上,乙方應在 _工作日內完成終稿設計(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在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給乙方后,乙方所設計的作品的著作權將自動轉給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設計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即紅線圖1份,立項批文1份; 甲方權利:
1.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后、和在按甲方選定的委托設計形式中規定的設計流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義務:
1.如甲方的要求合理,規范,乙方應配合進行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3. 乙方的設計成果需滿足建設主管部門對該成果的審核并達到通過。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已開始展開委托設計、但設計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所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托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后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由仲裁機關或根據合同法辦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后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應;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 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