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企業新資質標準與原資質標準的主要變化

導讀:
工程監理企業新資質標準與原資質標準的主要變化
—學習建設部158號令的初步認識
今年五月份建設部頒布了新修訂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標準》,6月26日又以建設部第158號令發布了《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并于2007年8月1日起施行。根據158號部令,建設部于7月31日發布了《關于印發<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為深刻領會、正確把握新的資質標準,筆者在原原本本學習上述三個文件的基礎上,仔細閱讀了建設部建筑市場管理司司長王素卿談《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標準》修訂的答記者問、王早生副司長在《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標準》宣貫會上的講話以及兄弟省市建設監理刊物上的有關文章。現將工程監理企業新資質標準與原資質標準的主要變化歸納整理如下,與我市各會員單位作一交流,如有不當之處,懇請批評指正。
一、《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標準》修訂后的主要變化
重新劃分工程監理企業序列,增設綜合資質和事務所資質,將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分為綜合類資質、專業資質和事務所資質三個序列。
調整了資質級別。
1、綜合類資質不分等級。
2、專業類資質原則上分為甲、乙兩個級別。除房屋建筑、水利水電、公路和市政公用四個專業工程類別設丙級資質外,其他10個專業工程類別不設丙級資質。
3、事務所資質不分專業和等級,但只可承擔房屋建筑、水利水電、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等級三級且非強制監理的建設工程項目的監理業務。
調整了專業資質標準條件,即工程監理市場準入條件。
1、適當提高企業的注冊資金,甲級資質由100萬元調到300萬元,乙級資質由50萬元調到100萬元,丙級資質由10萬元調到50萬元。
2、明確了各專業資質要求的注冊監理工程師配備人數,在附表1中予以了明確,從中可以看到,適當降低了甲、乙兩個級別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要求。
3、新增了對其他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人員、注冊造價工程師的數量要求,以增強監理企業開展項目管理等綜合性服務的能力。今后核定企業資質,不僅要按企業實際取得各專業工程類別注冊的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進行考核,還要考核注冊造價工程師及其他建設類注冊執業人員。
4、對項目業績數量進行了調整。如以前房屋建筑工程甲級資質要求近3年內監理過5個以上二等工程項目,調整為近2年內獨立監理過3個相應專業的二級工程項目。
5、增加了對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以及市場違規、質量、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考核要求。
6、對甲級設計和一級以上施工總承包企業申請監理資質給予了扶持。具有甲級設計資質或一級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申請本專業工程類別甲級資質的,不需要提供相應的業績證明。
7、對新設立企業申請資質的等級進行了調整。新設立企業可直接申請專業工程乙級監理資質,不必從丙級開始申請。
8、對專業資質乙級晉升甲級資質的年限進行了調整,由三年改為二年。
9、對申請增加專業資質類別的等級進行了調整。申請增加專業資質等級只能最高從乙級開始,不能直接增加甲級資質。
10、對原102號部令中申請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橋梁、燃氣子項的不再進行單獨核定,根據新部令審批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資質,均涵蓋了以前橋梁、燃氣等子項。
規定了綜合資質的主要條件
1、注冊資本不少于600萬元。
2、具有5個以上工程類別的專業甲級工程監理資質。
3、注冊監理工程師不少于60人,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于5人,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其他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于15人次。
規定了事務所資質的主要條件
1、取得合伙人企業營業執照,具有書面合作協議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