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不可抗辯條款是什么意思,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到底怎么樣

導讀:
兩年不可抗辯條款的意思是說投保人故意或者因為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時,自保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兩年的,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3、法律分析:兩年不可抗辯條款是指保險合同生效滿一定時期(一般為兩年)之后,就成為無可爭議的文件,保險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時違反最大誠信原則,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等理由主張保險合同自始無效,3、兩年不可抗辯條款時間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通常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在合同成立2年后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不能拒賠。
兩年不可抗辯條款真的有用嗎
1、這個條款內容里面提到的兩年之差,就是不可抗辯期生效的時間。兩年以內,就是可抗辯期,保險公司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利益,并且對情節惡劣的投保人還可以沒收保費。
2、保險過了兩年不可抗辯期,不一定能賠償。兩年不可抗辯期是指保險合同成立兩年以上的,保險公司不得終止保險合同。但這并不意味著保險公司成立兩年以上后,如果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肯定會理賠。
3、從條款可以得知,抗辯的是保險公司解除合同的權利。只要合同成立超過兩年,即使客戶真有不如實告知的行為,保險公司也不能單方面解除合同。但兩年不可抗辯不能成為無所不能的理賠依據。
4、但是,這并不表示兩年不可抗辯條款生效后,保險公司真的在任何情況下都會賠付。事實上,絕大部分情況會賠付,但仍然有以下兩種情況除外:既往癥。
5、保險中的2年不可抗辯條款對責任免除一般有效。《保險契約法》第163條規定,“保險人因投保人違反告知義務所生之解除權,自訂約起經過十年,不得行使”。但因故意違反時,不在此限。
保險合同中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分析
1、不過說到最后,兩年的不可抗辯條款,其實就是針對人們的誠信問題而存在的一項條款。希望大家在購買保險時都能選擇適合自己身體情況的保險,而不是向保險公司隱瞞,不誠實地透露自己的身體情況。
2、不可抗辯條款一般僅限于保單有效性的爭議,旨在禁止因投保人欺詐、隱匿或重大誤述而對保單的有效性提出爭議。
3、法律分析:兩年不可抗辯條款是指保險合同生效滿一定時期(一般為兩年)之后,就成為無可爭議的文件,保險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時違反最大誠信原則,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等理由主張保險合同自始無效。
保險公司兩年不可抗辯條款
1、保險合同中的不可抗辯條款是指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合同生效兩年后,保險公司發現合同簽訂之初存在虛假情況,不能聯系保險合同。
2、兩年不可抗辯的條款主要是保護消費者,即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相關權益,但這并不意味著保險合同成立兩年后可以賠償。
3、兩年不可抗辯條款時間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通常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在合同成立2年后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不能拒賠;如果在2年內發生保險事故,存在沒有如實告知情況時,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并不退還保費。
4、兩年不可抗辯條款的意思是說投保人故意或者因為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時,自保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兩年的,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