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為屬于尋釁滋事

導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對尋釁滋事罪的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從入罪門檻考察,尋釁滋事罪顯然又比故意傷害罪嚴重,因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才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哪些行為屬于尋釁滋事行為人為尋求刺激、發泄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實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認定為&ldquo,如果多次隨意毆打他人或者攜帶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即使沒有造成任何身體傷害,也構成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故意傷害罪最高量刑是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尋釁滋事罪最高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行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發矛盾糾紛,借故生非,實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認定為&ldquo。
“尋釁滋事”,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哪些行為屬于尋釁滋事
行為人為尋求刺激、發泄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實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
行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發矛盾糾紛,借故生非,實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發或者被害人對矛盾激化負有主要責任的除外。
行為人因婚戀、家庭、鄰里、債務等糾紛,實施毆打、辱罵、恐嚇他人或者損毀、占用他人財物等行為的,一般不認定為“尋釁滋事”,但經有關部門批評制止或者處理處罰后,繼續實施前列行為,破壞社會秩序的除外。
綜上所述,在刑事處罰的時候,對于尋釁滋事犯罪來講,法律規定的最低處罰為管制,按照相關規定,管制的最低刑期為3個月,即尋釁滋事罪最少判3個月管制。
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罪那個重?
兩者都會受到刑法的處罰,但是相比于尋釁滋事來說,故意傷害罪是更加重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對故意傷害罪的規定: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將會被刑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對尋釁滋事罪的規定: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傷害罪最高量刑是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尋釁滋事罪最高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單從法定最高刑考察,故意傷害罪顯然比尋釁滋事罪更嚴重。但從入罪門檻考察,尋釁滋事罪顯然又比故意傷害罪嚴重,因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才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隨意毆打他人,只要致人輕微傷,就構成尋釁滋事罪。如果多次隨意毆打他人或者攜帶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即使沒有造成任何身體傷害,也構成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由此可見,單從理論上、法條上考察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哪一個更嚴重是沒有實際意義的,還需要對每個個案的具體犯罪事實進行考察,才能得出有實際意義的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