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姐妹是直系親屬嗎

導讀:
2、直系血親就是指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間的血緣關系,血親就是具有血緣關系的親屬,包括父系血緣和母系血緣,例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姻親是指與配偶有直接血緣關系,包括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1、直系血親,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具有生與被生關系),我們先看一張圖:與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的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和外子女,堂兄妹屬于旁系血親,如果他們的父母是親兄弟姐妹,即有共同的祖父母,則屬于三代之內禁止結婚。
法定直系親屬包括哪些?
1、直系血親,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具有生與被生關系)。
2、直系血親就是指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間的血緣關系。因為這些成員在家系圖中是一代接一代地垂直分布的,所以叫做“直系”。
3、直系血親的直接血緣關系,是指出生關系。
4、包括生出自己的長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長輩)和自己生出來的晚輩(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輩)。
5、討論兩人的血親關系,要找出兩人的同源者,也就是血親關系上交結的點。比如說甲某和乙某的爺爺輩是親兄弟,從甲算:甲1代,甲父親2代,甲爺爺3代,甲太爺4代。或者我們可以向下說:甲1代,甲兒子2代,甲孫子3代,甲曾孫4代。他們同源于曾祖父,或者說我們的曾孫都同源于我們,這種生或者被生的關系才是直系關系,而甲曾孫4代和乙曾孫4代他們之間的關系是旁系血親的,但是他們相對丙而言呢都是屬于直系血親。
按照是否有血緣關系,可以將親屬分為血親、姻親、擬制血親。血親就是具有血緣關系的親屬,包括父系血緣和母系血緣,例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姻親就是因結婚形成的親屬,例如岳父母、姑、舅、姨、姥、嬸等;擬制血親就是本身沒有血緣關系,但因結婚、收養等法律行為形成的親屬關系,例如繼子女、養子女等。注意一點,民間的“結拜”不為法律所承認,所謂的結義兄弟、結義姐妹在法律是無效的,他們不能成為親屬。
按關系的遠近,可以分為近親屬和遠親屬。這里關系的遠近,不是因個人的好惡而造成的親近和疏遠,而是指三代以內有共同祖先的就是近親屬,反之則是遠親屬。三代是指以自己為一代,父母輩為二代,祖父母為三代。如果二人有共同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他們就是近親屬。按這樣的分法,姐夫、嫂子之類的姻親不在近親屬范圍之內,祖輩是兄弟姐妹的堂(表)兄弟姐妹也不是近親屬。
按與自己是否有直接血緣關系或直接姻親關系,可以分為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我們先看一張圖:
與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的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和外子女;直系姻親是指與配偶有直接血緣關系,包括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兩者共同構成直系親屬,其它的構成旁系親屬。
明白了這些分類后,以后遇到法律上的相關規定就不會一臉懵逼了。比如《婚姻法》第九條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有的人跟來問堂兄妹能不能結婚?堂兄妹屬于旁系血親,如果他們的父母是親兄弟姐妹,即有共同的祖父母,則屬于三代之內禁止結婚。如果祖父母是親兄弟姐妹,即有共同的曾祖父母,因為已在三代之外可以結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