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屬于直系親屬

導讀: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直系親屬之間結婚無效。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這既給家庭帶來不幸,又會使整個國家的人口質量下降,于國家于家庭均有害。
一、哪些人屬于直系親屬
1、《民法典》規定直系親屬簡單來說就是“沒有他就沒有你”,比如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直系親屬之間結婚無效。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三代以內為什么不能結婚
1、基于倫理觀念的要求。從倫理觀念上講,禁止一定范圍內的血親結婚是人類社會婚姻家庭制度發展的必然結果。
2、基于優生學的理論。根據遺傳的規律,血緣很近的親屬間結婚生育,極易把雙方某些精神上、生理上的缺陷和疾病遺傳給子女,有的甚至隔代遺傳,造成先天性疾病。這既給家庭帶來不幸,又會使整個國家的人口質量下降,于國家于家庭均有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