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手寫遺囑如何才有法律效力

導讀:
(二)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的自書遺囑,無非法內容的,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自書遺囑應當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并簽名,注明年、月、日,一份有效的遺囑要由立遺囑人自己親筆書寫,遺囑內容是如何處分自己的個人財產及本人財產的說明,遺囑全部寫完后要在遺囑上簽上本人的名字,并標注好時間(年、月、日),自書遺囑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不能由他人代寫或記錄。
一份有效的遺囑要由立遺囑人自己親筆書寫,遺囑內容是如何處分自己的個人財產及本人財產的說明,遺囑全部寫完后要在遺囑上簽上本人的名字,并標注好時間(年、月、日)。那么手書遺囑如何有效?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魯東遺囑庫王老師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手書遺囑具有法律效力嗎
只要符合遺囑生效的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三、自寫遺囑要見證人嗎
自書遺囑具有法律效力是不需要見證人的,見證人不是自書遺囑的必要條件。自書遺囑:自然人在遺書中涉及死后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簽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視為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應當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并簽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手書遺囑如何有效
遺囑是立遺囑人依法處理自己生前所有財產及其它事務,并于死亡后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處理個人財產,也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一)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公證遺囑有效。
(二)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的自書遺囑,無非法內容的,有效。
(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由其中一人代書,證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的代書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均合法的,有效。
(四)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的錄音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均合法的,有效。
(五)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的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六)無行為能力的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囑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七)遺囑中剝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內容無效。
(八)立有數份遺囑,而內容有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有效。
(九)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十)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十一)受脅近、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十二)偽造的遺囑無效。
(十三)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在遺囑當中處理財產的占絕大多數,這類遺囑一般沒有統一的格式,但在實踐中,它的一般寫法是:
1、立遺囑的目的,即處理財產的意思表示,應首先寫明:“我立本遺囑,對我所有的財產,作如下處理:”
2、對財產的具體處理,應寫明財產的名稱,數量及其所在地,遺留給何人,具體寫明由哪一個繼承哪些財產,也可按財產寫明。
3、遺囑人的要求和遺囑書的處置。
4、立遺囑人、證明人、代筆人簽名蓋章,并寫明立遺囑的時間、地點等。由于立遺囑人的具體情況不同,遺囑的寫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須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自書遺囑怎樣才有效?
自書遺囑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不能由他人代寫或記錄。遺囑人書寫時應字跡清晰,親筆簽名,并注明年、月、日。在書寫自書遺囑時應當盡量言簡意賅、言辭準確,表述清楚遺囑人身份、遺囑時間地點、遺產房屋坐落權屬、分配方案等關鍵要素。自書遺囑允許遺囑人涂改、增刪、訂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