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義務的遺囑與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導讀:
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附義務的遺囑繼承或遺贈如義務能夠履行而繼承人、受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經受益人或其他繼承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義務那部分遺產的權利由提出請求的繼承人或受益人負責按遺囑人的意愿履行義務接受遺產。經公證證明的遺囑為公證遺囑。遺囑附加的義務與法定義務沖突時無疑是違法的。那么附義務的遺囑與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附義務的遺囑繼承或遺贈如義務能夠履行而繼承人、受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經受益人或其他繼承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義務那部分遺產的權利由提出請求的繼承人或受益人負責按遺囑人的意愿履行義務接受遺產。經公證證明的遺囑為公證遺囑。遺囑附加的義務與法定義務沖突時無疑是違法的。關于附義務的遺囑與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附義務的遺囑與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什么是附義務的遺囑
訂立遺囑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可以附條件的。但是我國的法律制度中對附條件的遺囑并沒有詳細規(guī)定。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附義務的遺囑繼承或遺贈如義務能夠履行而繼承人、受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經受益人或其他繼承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義務那部分遺產的權利由提出請求的繼承人或受益人負責按遺囑人的意愿履行義務接受遺產。
二、什么是公證遺囑
遺囑是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方式處分其個人財產或者處理其他事務并在其死亡時發(fā)生效力的單方法律行為。
遺囑公證是公證處按照法定程序證明遺囑人設立遺囑行為真實、合法的活動。經公證證明的遺囑為公證遺囑。
三、附義務的遺囑的法律效力
遺囑本身是一種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遺囑人死亡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遺囑本身并不由其所附義務的成就與否決定是否生效。遺囑中所附義務的作用在于決定遺囑人的某某財產所有權移轉于某某繼承人這類意思表示相關內容是否生效及何時生效。
故附義務遺囑本身的效力如何應根據民法典關于遺囑效力的規(guī)定來考察。至于所附義務的效力一下要素來判斷意思表示真實附加義務有履行的可能性附加義務合法。
遺囑附加的義務與法定義務沖突時無疑是違法的。但遺囑附加的義務旨在要求權利人對其權利作出特定的處分或以特定方式行使時該義務的合法性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四、公證遺囑的效力
公證遺囑具有非常高的法律效力主要有
1、排除效力。公證遺囑能夠有效地確認遺囑指定受益人的遺產繼承人身份而排除其他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從而有效實現遺囑人對身后事務及財產的處置意愿。根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遺囑繼承優(yōu)先于法定繼承即在沒有遺贈扶養(yǎng)協議的情況下如果被繼承人立有遺囑應優(yōu)先按遺囑確立的分配原則處置遺產沒有遺囑或遺囑無效時才按照法定繼承方式由所有的合法繼承人共同享有。雖然從法律上講只要是合法的遺囑都會產生這種排除效力但毋庸置疑的是公證遺囑由具有專業(yè)知識的公證員按照嚴格的公證程序進行證明能夠更加合法、充分地體現遺囑人真實的意思表示證明力更強可信度更高成為遺囑人最希望采取的遺囑形式。而實踐證明公證遺囑的確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遺囑受益人的合法權益即使有其他利害關系人想要推翻遺囑也極其困難鮮有成功案例。
2、優(yōu)先效力。公證遺囑的優(yōu)先效力指的是不同形式的遺囑內容發(fā)生沖突以公證遺囑為準即確認公證遺囑為有效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內容不再執(zhí)行。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了五種遺囑形式包括口頭遺囑、錄音遺囑、代書遺囑、自書遺囑和公證遺囑。公證遺囑效力優(yōu)先就是體現在與其他四種遺囑的效力比較上首先當有不同方式的遺囑并存且內容發(fā)生抵觸應直接認定公證遺囑效力更高。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2條規(guī)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其次其他形式的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實踐中這一規(guī)定帶來很多問題有些人年老體弱時想變更、撤銷公證遺囑卻因為行動不便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或因聽力、表達等各方面的問題被公證員認為是行為能力欠缺而不予受理。因此對于公證遺囑的優(yōu)先效力法學界爭議很大有很多法學專家認為這一規(guī)定侵犯了遺囑人的遺囑自由應賦予遺囑人以任意方式撤銷在前遺囑包括公證遺囑的權力。
3、證據效力。公證遺囑由公證機構以公證書形式做成是一份具有特別證明力的法律文書。公證遺囑除了指定受益人對遺產進行處分以外還有諸多證據功能。比如遺囑人在遺囑中對于自己家庭關系的描述、對財產來源及權屬的認定、對于立遺囑原因的表達等等都構成了法律上的“自認”除非有相反的證據推翻否則應都應當直接認定為事實。再比如公證機構對于遺囑人的立遺囑行為進行證明就是對遺囑人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的確認其核心是要符合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包括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所作遺囑的意思表示真實、遺囑內容合法不違反法律、公序良俗等。因此一份合法有效的公證遺囑其內容和形式本身就是很好的證據而且證據效力相當高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