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怎樣賠償?

導讀: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超出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賠償責任的承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一款第2項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交強險限額內的賠償由保險公司承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范圍內予以補償。
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發生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很多時候是由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相撞造成的,特別是在一些路口,更容易產生機動車撞非機動車的事故,那么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賠償細則是怎樣的?下面為大家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交強險限額內的賠償由保險公司承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范圍內予以補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21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范圍內予以賠償。根據上述規定,交強險限額范圍內的賠償由保險公司承擔。
投保交強險屬于機動車一方的強制義務,因此機動車方未投保交強險的,由其在應當投保的交強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超出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賠償責任的承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一款第2項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1、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3、受害人和機動車一方對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由雙方分擔損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般情況下,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于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行駛規定
1、遵守安全規定,按車道行駛。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
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2、橫過機動車道。
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
3、行駛時速限制。
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4、借道行駛。
因非機動車道被占用無法在本車道內行駛的非機動車,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并在駛過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遇此情況應當減速讓行。
5、通過交叉路口。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①轉彎的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②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時,不得進入路口;
③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的右側轉彎(即大轉彎);
④遇有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⑤向右轉彎遇有同方向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在本車道內能夠轉彎的,可以通行;不能轉彎的,依次等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