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公證都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導讀:
溫馨提示贈與公證需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他人代理哦二、遺囑公證需要準備材料:1、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三、繼承公證需要準備材料:1、被繼承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戶口注銷證明等),我們先看一看日常生活中罪常見的公證種類都需要哪些材料一、贈與公證需要準備材料:1、當事人身份證、戶口簿,溫馨提示受理繼承公證后,公證處會核實后,如遇虛假證明,公證員有權拒絕出證,并保留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權利,四、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公證需要準備材料:1、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
所謂公證就是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法律行為和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與文件確認其真實性及合法性的專門活動。性質上有別于訴訟活動,他是屬于非訴訟活動,雖然不能為當事人直接解決糾紛。那么公證的范圍都有哪些?都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呢?
公證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不予辦理公證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代理申請辦理公證的;(二)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系的;(三)申請公證的事項屬專業技術鑒定、評估事項的;(四)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五)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六)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七)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八)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
(九)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
我們先看一看日常生活中罪常見的公證種類都需要哪些材料一、贈與公證
需要準備材料:
1、當事人身份證、戶口簿;
2、贈與財產所涉及的財產憑證,如:房產證、查檔證明、購房合同、發票、存折、股權證明等;3、贈與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及相關的婚姻狀況證明,年老體弱者需提供健康證明;4、贈與合同或贈與書、贈與人的受贈書;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溫馨提示
贈與公證需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他人代理哦
二、遺囑公證
需要準備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
2、立遺囑所涉及的財產憑證,如:房產證、查檔證明、購房合同、發票、存折、股權證明等;3、立遺囑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及相關的婚姻狀況證明,年老體弱者需提供健康證明;4、遺囑原件及打印件;5、原來已在公證處辦理過遺囑公證的,現需要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交原來的遺囑公證書并到原公證處辦理;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溫馨提示
遺囑公證需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三、繼承公證
需要準備材料:
1、被繼承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戶口注銷證明等);2、被繼承人的醫學死亡證明(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3、被繼承人單位人事部門(或居村委會和辦事處鄉政府)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情況)證明;除此之外有無需要死者撫養、贍養和照顧的人。
4、財產及權利證明(房產證、共有證、土地證、不動產證、查檔證明,存單、存折、股權證等);5、被繼承人配偶的未再婚證明(民政局)(放棄權利的老年人還要提供健康證明)、結婚證;6、所有被繼承人的父親、母親、配偶、子女均持有身份證戶口本親自申辦(或者提交經過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7、墓碑照片;8、公證員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
溫馨提示
受理繼承公證后,公證處會核實后,如遇虛假證明,公證員有權拒絕出證,并保留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權利。
四、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公證
需要準備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
2、結婚證;
3、協議中涉及的有關財產憑證,如房產證、查檔證明、購房合同、發票、存折、股權證明等;4、協議書草稿,草稿需包括:現有夫妻財產(含債務)的名稱、數量、價格、種類、價值、狀況等;現有夫妻財產的歸屬及今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債務)的歸屬;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其他約定,如共同債務如何清償,財產孽息歸屬等。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溫馨提示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需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五、委托公證
需要準備材料:
一、委托公證
1、委托人身份證、戶口簿;
2、受托人身份證;
3、委托書文本;
4、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權利證明,如:房產證、查檔證明、購房合同、發票、存折、股權證明、結婚證等;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