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導讀:
辦理財產公證夫妻一般需要下列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已婚者還須提交書;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寫;有關的財產證明;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約定的協議草稿應包括以下內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現有夫妻財產(含債務)的名稱、數量、規格、種類、價值、狀況等;現有夫妻財產的歸屬;其他約定,如共同債務如何清償,財產孳息歸屬等。婚前夫妻財產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公證處管轄。那么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辦理財產公證夫妻一般需要下列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已婚者還須提交書;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寫;有關的財產證明;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約定的協議草稿應包括以下內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現有夫妻財產(含債務)的名稱、數量、規格、種類、價值、狀況等;現有夫妻財產的歸屬;其他約定,如共同債務如何清償,財產孳息歸屬等。婚前夫妻財產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公證處管轄。關于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準備什么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辦理財產公證夫妻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已婚者還須提交書;
(2)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寫;
(3)有關的財產證明;
(4)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其中約定的協議草稿應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
(2)現有夫妻財產(含債務)的名稱、數量、規格、種類、價值、狀況等;
(3)現有夫妻財產的歸屬;
(4)其他約定,如共同債務如何清償,財產孳息歸屬等。
婚前夫妻財產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公證處管轄。所以如果你夫妻是在哪里簽訂的協議,就可以在哪里辦理公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