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交車撞了怎么索賠

導讀:
作為城市最為重要的交通工具,與公交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現實中并不少見。那么,針對公交車作為當事人一方的交通事故案件,賠償問題該如何解決呢!是否有什么特殊性呢?
被公交車撞了,是找公交司機賠嗎?
作為城市最為重要的交通工具,與公交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現實中并不少見。那么,針對公交車作為當事人一方的交通事故案件,賠償問題該如何解決呢!是否有什么特殊性呢?
事實上,公交車的運行我國各地普遍由公交公司統一運營,為此公交公司常常就是公交車的所有權人或是管理人,而公交司機為公交公司的員工。這樣,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191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很容易得出公交公司應當是公交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賠償義務人,因為其是肇事公交車的單位,且公交車上道往往都是在履行職務中。
根據我國《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由各方當事人按照事故責任的比例進行一定分擔。由此可知,在公交車涉及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公交公司以及公交車的交強險保險公司將成為法定的賠償義務人,也即,受害人應當找公交公司與其保險公司賠償。
當然,如果公交車有商業三者險的,三者的保險公司將承擔第二順位的保險理賠責任。之后再涉及各方的損害賠償劃分問題。在具體訴訟時,受害人可以起訴索賠,也即把肇事司機、公交公司、公交車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并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列為被告一并起訴,要求他們承擔自己因車禍事故帶來的損失。
乘坐公交車發生事故如何賠償?
乘車人在公交車內受傷,無論是公交車與其他車輛發生事故,還是乘車人自身原因不小心摔倒,都涉及到多個法律關系。既可以選擇侵權法律關系要求賠償,也可以選擇違約責任法律關系要求賠償。選擇不同的法律關系極大的影響力賠償主體和賠償數額。
選擇侵權法律關系的案例
2018年4月10日16時許,蘇某乘坐惠安公交公司所有的、由莊某駕駛的公交車,沿1路公交線路由縣職專往泉州德誠醫院方向,行至建設南街國土資源局站附近,因該車緊急避讓車前方橫穿道路的電動車而急剎,導致蘇某上身左側甩向車前方、胸肋部左側與扶手碰撞。后蘇某主張莊某 、惠安公交公司、惠安人壽財險公司賠償蘇某經濟損失
惠安人壽財險公司辯稱:本案案由應當變更為運輸合同糾紛,而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如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進行審理,則惠安公交公司不是侵權方,應找橫穿公路的電動車主索賠。
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系因惠安公交公司的駕駛員莊某在駕駛過程中急剎車導致乘客蘇某受傷,故存在著侵權之訴與合同違約之訴的競合,根據蘇某的起訴狀內容體現其選擇是侵權之訴,故本案的案由應當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蘇某因搭乘惠安公交公司的公交車受傷,惠安公交公司就肇事車輛向惠安人壽財險公司投保道路客運人承運人責任保險,故惠安人壽財險公司應在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蘇某還可以按照承運人合同糾紛,公交公司應當保障乘車人安全,造成承運人傷害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般來說乘客摔傷是不能認定為乘客方具有重大過失的,因而在責任方面應當由承運人全額賠償傷者。責任比例是關于全部賠償數額的,包括實際花費的醫療費、護理費,也包括因為受傷產生誤工和傷殘賠償。
選擇違約法律關系的案例
2021年4月5日6時45分,黃某駕駛中型普通客車(搭載劉某)沿206國道廣昌縣路段由南往北行駛,行至小港村小港大橋北側路口路段恰遇同車道行駛的前方二輪電動車減速向左轉彎,黃某駕車采取緊急制動措施致使正在走向座位的乘客劉某摔倒于上客門樓梯處,造成劉某受傷的交通事故。同月20日,廣昌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以第361030120210000063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黃某是引發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劉某當日無與引發此次事故有直接因果關系的交通違法行為,黃某在此次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劉某不負此次事故的責任。劉某受傷后被送往廣昌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17天,共花費門診及住院醫療費共計6434.99元。黃某駕駛的中型普通客車的所有人為廣昌長運,該車在財保撫州市分公司投保了每人(座)70萬元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內。現劉某主張賠償其各項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本案中,劉某購票乘坐廣昌長運承運的中型普通客車,從劉某上車購票時起雙方之間成立了客運合同關系,廣昌長運作為承運人負有將劉某安全運輸的義務,因事故車輛中型普通客車的駕駛司機黃某當日駕車行經交叉路口路段時未保持安全車速,未注意觀察前方車輛動向做到確保安全通行,導致劉某受傷,司機黃某操作不當,明顯存在過錯,而劉某并無過錯,故廣昌長運對劉某的損失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另因事故車輛中型普通客車在財保撫州市分公司投保了每人(座)70萬元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故先由財保撫州市分公司在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賠償限額內對劉某的損失進行賠償,且賠償數額未超過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賠償限額,故該損失由財保撫州市分公司全部賠償。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條 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規定同樣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