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兒童車禍應該怎么索賠

導讀: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那么成都兒童車禍應該怎么索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關于成都兒童車禍應該怎么索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2017年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
根據四川統計局發布的《2016年四川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的統計調查數據:
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35元/年(注:用于2017年3月至2月期間法庭辯論結束時計算四川省范圍內人身損害案件城鎮戶籍受害人的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
2、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660元/年(注:用于2017年3月至2月期間法庭辯論結束時計算四川省范圍內人身損害案件城鎮戶籍被扶養人生活費);
3、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1203元/年(注:用于2017年3月至2月期間法庭辯論結束時計算四川省范圍內人身損害案件農村戶籍受害人的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
4、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0192元/年(注:用于2017年3月至2月期間法庭辯論結束時計算四川省范圍內人身損害案件農村戶籍被扶養人生活費)。
二、2017年四川省交通事故賠償項目計算方法為: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即受害人在60歲以下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根據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憑相關票據和證明支付。
出交通事故小孩撫養費如何計算?
一、受害人死亡的撫養費標準
1、城鎮居民
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被撫養人撫養費=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8-N)÷扶養義務人人數(N;18);
被扶養人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扶養費=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年,(但超過60周歲的每增加1歲減少1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扶養義務人人數。
2、農村居民
未成年人:扶養費=(市公布)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18-N)(N;18)÷扶養義務人人數。
被扶養人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扶養費=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年,(但超過60周歲的每增加1歲減少1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扶養義務人人數。
二、受害人傷殘的撫養費標準
受害人傷殘的,上述公式(1)、(2)再乘以傷殘度(1)級為100%,2級為90%至直10級10%計算)。
三、其他相關問題
1、賠償義務人承擔的范圍。受害人是唯一扶養人,侵害人應當承擔被扶養人的全部生活費;還有其他同一順序扶養人的,侵害人應當承擔受害人承擔的份額。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2、賠償總額的限制。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依法應當由受害人扶養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實際扶養,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喪失勞動能力且無生活來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費的應當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權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費。
4、因交通事故造成殘疾或者造成死亡的,被扶養人還是胎兒,在他出生以后,也應該賠償。胎兒在未出生前雖尚不具有權利能力,不享有被扶養的權利。但是胎兒在出生之前,已經事實上存在了,并且終究要出生成為一個活體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兒孕育過程中,作為胎兒的扶養人被致死,其出生后應有行使扶養損害賠償權。
四、被扶養人的范圍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撫養人應是死者生前或者殘者殘前有撫養義務并實際撫養的人,即扶養人與被撫養人存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1)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殘者殘前對非婚生子女負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因而未滿16周歲或者因殘疾而不能獨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應屬于被撫養人。
(2)計劃外生育的子女,雖然計劃外生育違反了《計劃生育條例》以及我國政策的規定,但違法者不是該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應對其父母按照規定作出處罰。而超生子女本身并無過錯,其與其他人享有同樣的權利,如果不把未滿16周歲計劃外生育的子女列為被撫養人,實質上是剝奪了該子女的被撫養的權利。
(3)對于非法收養的子女則應視不同情況做出處理,如非法收養的子女的生父母還健在并有撫養能力的,應由其生父母領回撫養而不屬于死者生前或者殘者殘前撫養的被撫養人。如該非法收養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無撫養能力的,則應視為被撫養人。
(4)對于那些沒有撫養義務,但為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養的人,因為他們之間沒有法律上的撫養與被撫養的權利和義務,不能作為被撫養人參加訴訟,他們的生活問題應通過民政部門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