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最快的方法

導讀:
想通過民政局協議離婚,最短可能需要31天,最長可能需要60天。
想要快速離婚?你需要知道這些規則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目前離婚有協議與訴訟兩種方式,辦理時間規定如下:
1、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主要包括三個環節:①遞交離婚申請材料及材料審核;②待離婚冷靜期屆滿;③申請發給離婚證。
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申請材料,婚姻登記機關受理之后,開始計算30日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屆滿之后,雙方需要在30日內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雙方婚姻關系自拿到離婚證之日起解除。
如果離婚冷靜期屆滿后的30日內,雙方未共同提出發證申請,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雙方婚姻關系未解除。當事人再次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需要重算離婚冷靜期。
所以,想通過民政局協議離婚,最短可能需要31天,最長可能需要60天。
2、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中,當事人的婚姻關系可以通過調解或者判決解除,兩種方式的時間規定有所區別。
①訴前調解
當事人向法院遞交起訴狀之后,法院在正式立案之前,都會有一個訴前調解的流程,即法院安排的調解老師會詢問雙方是否接受調解,如果雙方均同意離婚且對離婚方案能達成一致意見,則雙方可以在訴前調解階段離婚,法院會出具相應的調解書及離婚證明書,離婚證明書的效力等同于離婚證;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調解老師會將案件移送法院立案。
各地法院的訴前調解時間有一定差異,一般在1個月-2個月左右,具體以受理法院的安排為準。
②正式訴訟
如果進入正式的訴訟程序,離婚訴訟需要遵循審理期限的規定,法院一般需要在相應的審限內完成案件審理工作。
正式訴訟包括一審與二審,一審中還涉及不同的審理程序:
如果一審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的,審限為3個月;如果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審限為6個月。如果離婚案件涉及二審,二審的審限為3個月,如果有特殊情況,可以法官可以申請延長相關審限。案件審理中,涉及公告、審計、評估、鑒定的,相關期限不計入審限。
總的來說,協議離婚有最短時限要求,至少需要滿足30日離婚冷靜期,而訴訟則有最長時限規定。實質上,在具體的離婚程序中還有一些隱性的時間影響因素,如材料準備、證據收集、雙方協商情況等等,其中,雙方當事人對于離婚各項問題是否達成合意將會對離婚手續辦理造成實質性影響。
離婚最快的方式是什么?
常規法之:離婚登記
兩人協商好了,去民政局,最快31天。先去民政局登記,隔30天之后,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沒有什么專業壁壘,寫好離婚協議就行。
這里有一個誤區,很多人覺得,一定要將所有的條件都談好才能去民政局做離婚登記,其實不是的。因為第一次去民政局只是做個登記,登記員簡單看下離婚協議的內容,提出一些格式上的要求。并不對離婚協議做實質審查。即使雙方并沒有徹底談好,也可以去民政局,先拿一個草稿版本去做離婚登記。然后在接下來的兩個月時間里協商談最終的條件。為什么是兩個月的時間呢?一個月是離婚冷靜期,另一個月是領取離婚證的時限(一個月內)。談判確實耗時耗神,有妥協退讓者,也有錙銖必較者,牢牢記住自己的最終目標和底線即可。這確實是絕大多數老百姓選擇的離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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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法之:離婚訴訟
準備好起訴材料,去法院做訴前調解,可以跳過法律規定的一個月離婚冷靜期。這種方式可以在一個月之內辦完離婚(法律規定一個月的訴前調解期),具體是幾天不好確定,但總體比民政局更快。
我們團隊辦過一個最快的耗時3天,但總體上一般是15-25天。但是很多人不愿意去法院,一來是對訴訟有一定的誤解,總覺得離婚鬧到法院是很丟臉的事。二來還有專業壁壘,需寫好起訴狀,對法院的程序有一定的了解。但這種方式確實比較快,聽同事說過比較極端的案例,在云南地州上的法院里,當天去申請,當天下午出調解書的。我辦理的案件是在昆明市的一個區,因為涉及到家庭暴力,雙方均已協商妥當,當天去,第二天法院通知協商,第三天出具調解結果。去法院調解離婚,法院以調解書的方式確認雙方對于孩子和財產的分割意見,有條件的法院還會發放離婚證明書。那么,有了法院的調解書或離婚證明書還需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呢?不需要再去民政局登記,調解書就相當于離婚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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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兩種方式,都需要一定的法律專業知識,協議離婚也需要寫好離婚協議,很多人離婚后之所以發生矛盾和沖突,就是因為離婚協議簽的太籠統模糊,或者有歧義被對方鉆了空子,寫離婚協議需要咨詢律師,不要隨便在網上下一個版本填充一下了事,條件允許最好請律師代筆。訴訟離婚更需要專業庇護了,訴訟本身就是很專業的事,涉及到法律知識的掌握、訴訟程序的了解、溝通技巧,談判技巧。如果財產爭議比較大,撫養權志在必得,但又有談判的空間和可能性,建議咨詢專業律師尋求專業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