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欠錢不還律師咨詢(對付欠錢不還律師咨詢哪個部門)

導讀:
欠錢不還律師咨詢
咨詢欠錢不還的律師咨詢費要多少?
對于起訴還款的民事案件來說,不同的律師收費標準不同,主要是按照案件的涉案金額以及復雜程度等來確定,通常情況下普通的民事案件工作耗時較短的,在6000到1萬元左右。如果涉及到外地的民事案件,比較復雜的代理費在2萬元左右。
欠錢不還找律師要花多少錢?
欠錢不還的民事案件,各地律師收費標準不同,要根據案件標的多少,復雜程度等。
交律師費,一般可以按照如下標準參考。
⑴、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⑵、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處理案件的復雜程度不同,律師所耗費的時間不同,收費標準是有所不同的,就普通財產糾紛案件來說價格在1萬元左右,而涉案金額越大的案件,律師費越高。
簡要總結:
咨詢欠錢不還的律師咨詢費要多少?
對于起訴還款的民事案件來說,不同的律師收費標準不同,主要是按照案件的涉案金額以及復雜程度等來確定,通常情況下普通的民事案件工作耗時較短的,在6000到1萬元左右。如果涉及到外地的民事案件,比較復雜的代理費在2萬元左右。
律師欠款不還,怎么辦?
法律主觀:
對于欠錢不還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償還欠款。若雙方借條/欠條有約定管轄地,則按約定執行;若沒有約定,則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起民事訴訟時需準備:民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復印件,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即對方欠款的證據)。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后,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對于不予受理的,會作出裁定書;若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受理立案后,適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批準可以延長,并會出具延期審理通知書。人民法院在審理結束的,會依法判決并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當事人若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第六十二條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欠錢不給怎么解決?
未償債務的處理方法:
向法院申請恢復原判決的執行。
如果債務人在簽訂和解執行協議或調解書后仍不履行和解執行協議,那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必須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或裁定。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執行。即對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恢復原判決的執行。
可以單獨起訴,增加違約責任。
在第一種方法中,我們不難看出,由于沒有違約成本,被執行人可以隨意違約,這就大大降低了執行和解協議對被執行人的約束力,明顯違背了公平原則。
對此,最高法院也出臺了相關規定,即當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時,被執行人除了申請恢復執行外,還可以選擇提起其他訴訟。此時可以要求被執行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承擔比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更重的義務。
欠錢不還,怎么辦,請律師可以拿回錢嘛?
欠錢不還,請律師是可以拿回錢,但是你要提供有力證據。有沒有借條?如果只有借條還是不夠的,建議你多找點證據,當初借錢是現金支付還是微信轉賬,銀行轉賬這些都是有記錄的可以保存下來作為證據,聊天記錄等,再寫一份起訴書,直接交到法院,具體的可以咨詢欠條說
欠錢不還怎么辦?找北京律師咨詢
欠賬不還錢處理方法:
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原判決。
如果簽訂和解執行協議或者和解書后,欠債人依舊不履行和解執行協議,那么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6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即若對方拒絕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原判決。
可另行起訴,追加違約責任。
在方法一中,不難看出因為沒有違約成本,所以被執行人可以任意違約,這使得執行和解協議對被執行人的約束力大大降低,顯然有悖于公平原則。
對此,最高法院還頒發了相關規定,即當被申請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時候,申請執行人除了可選擇申請恢復執行外,還可選擇另行起訴,此時就可以要求被執行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負擔比原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更重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