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不結算怎么投訴

導讀:
1、工程若沒有結算,你們要及時發函件要求對方結算,若不結算,你們要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關工程簽證、會議紀要等能證明施工關系及工程量及工程價款及工程竣工的相關證據,及時起訴對方,12家大中型建筑企業被拖欠工程款97.91億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占47.78%,3、如果沒有合同,可以用其它可以證明存在發包承包關系的資料,比如現場簽證單、驗收資料、圖紙交付記錄等作為證據,并計算出應得到的工程款,再向法院起訴。
年底工程款不結怎么辦?
【法律分析】
年底工程款不結算,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工程已完工半年,可是甲方一直不肯結算工程款,我該怎么辦?
就是催,天天派人或者親自去催沒有太好的辦法,畢竟建筑行業墊資和拖欠費用太常見了有的甚至能拖欠幾年,這就需要乙方臉皮夠厚且保證當時合作關系不錯,天天催促裝可憐這還有機會要,而且必要時刻保證金最后的5%要學會變相放棄。
投資方沒有進行可行性研究,項目決策失誤,資金不能回籠,造成拖欠。第三種是不按基建程序辦事,搞"三邊"工程,導致拖欠。第四種就是惡意拖欠。此外,也有少數是施工企業因合同不清及質量和工期上有糾紛造成拖欠。
影響社會的穩定:
造成工程款被拖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當其沖的是政府投資的項目。有些地方政府為了搞形象工程,沒有錢硬上馬,叫施工企業帶資、墊資,但卻無力歸還。據前不久對7個城市和12家大中型建筑企業拖欠工程款的情況統計顯示。
截至2001年底,7個城市拖欠工程款達471.724億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占13.36%;12家大中型建筑企業被拖欠工程款97.91億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占47.78%。
工程遲遲不結算如何索要工程款?
1、工程若沒有結算,你們要及時發函件要求對方結算,若不結算,你們要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關工程簽證、會議紀要等能證明施工關系及工程量及工程價款及工程竣工的相關證據,及時起訴對方。若工程沒有完工,可以申請法院對工程量進行鑒定,來確定工程量及價格。
2、若公司已經結算,對方若不給錢,你們可以直接起訴,要求對方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條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條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不結算工程款怎樣起訴?
1、首先,要確認雙方存在發包承包關系,承包人完成了一定的工程量并質量合格,依法應當獲得工程款。
2、其次,如果有建設工程合同,就按照合同的約定計算出應得到的工程款,向法院提交相關證據證明。
3、如果沒有合同,可以用其它可以證明存在發包承包關系的資料,比如現場簽證單、驗收資料、圖紙交付記錄等作為證據,并計算出應得到的工程款,再向法院起訴。
4、最后,要考慮依據合同或其它文件,索要工程款的主張是否過了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
5、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建筑公司不結算工程款怎么辦?
建筑公司不結算工程款的話,那么應該及時訴訟,確保工程款的追回。并且必須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內訴訟,此時承包人只能起訴發包人支付工程款并要求對工程質量進行鑒定。經鑒定質量符合約定或者國家規定的,發包人應支付工程款。因此此時也屬于違約情形,除了要求支付工程款之外,還可以要求賠償相應的違約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承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
(一)、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
(三)、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義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