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丟失責任誰承擔如何索賠

導讀:
快遞丟失責任誰承擔,快遞丟失如何索賠
快遞丟失責任誰擔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擅放代收點,包裹丟失快遞公司應擔責
快遞員是否有權未經允許就可將快遞存放于快遞柜、代收點呢?
根據我國《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即便不能當面驗收,在放置快遞柜或代收點前,也應該獲得收件人許可。否則,就屬于違規行為。
快遞員在向快遞柜或代收點投放快遞時,應通過打電話等方式通知收件人,經過收件人同意后,再進行投放。
如果快遞沒有經過當面驗收而出現了毀損或其他意外情況,在已經購買保險的情況下,收件人可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如果此前沒有投保,可以向快遞公司要求相應賠償,快遞公司也應當予以合理賠償。
未保價的貴重物品快遞遺失怎么賠?
我國《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這就意味著,在未保價的情況下,寄件人如果主張按照丟失或損壞快遞的實際價值賠償,應該提供證據證明寄件的事實以及所寄貨物的實際價值。
快遞丟失賠償法律依據
根據《快遞暫行條例》:
第二十五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第二十六條 快件無法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據寄件人的要求進行處理;屬于進出境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辦理海關和檢驗檢疫手續。
快件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屬于信件,自確認無法退回之日起超過6個月無人認領的,由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下銷毀;
(二)屬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登記,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處理;
(三)屬于進境快件的,交由海關依法處理;其中有依法應當實施檢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法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快遞在運輸過程中丟失給客戶造成損失的,快遞公司要承擔賠償的責任,如果快遞公司找各種理由推諉的拒絕承擔賠償的責任,客戶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被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