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欠四萬還不上怎么辦?(還欠款四萬元)

導讀:
所以即便銀行真的把你起訴到法院了,你也不會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而被判刑坐牢,法院的判決結果基本上都只會判你在規定時間內償還銀行的欠款第一、盡可能每個月都還些錢進去,如果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后,你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履行相關的責任和義務,甚至通過藏匿資產或者轉移資產等方式來刻意躲避償還責任,出現這種情況之后,法院是有可能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對你進行判刑,這樣即便你信用卡達不到信用卡詐騙罪的量刑標準,但仍然有可能面臨坐牢的風險。
信用卡欠4款萬還不上,是不是會坐牢
情節嚴重有可能會,信用卡逾期很嚴重。信用卡逾期超過三個月(90天)或銀行催款兩次以上還不還款的:銀行會凍結你卡片并將你列為禁入類客戶(黑名單),同時還會起訴你信用卡詐騙及惡意透支,法院強制執行。起訴后拒不還款且欠款金額超過1萬的,法院會依據刑法第196條信用卡詐騙罪來量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90后如果欠債4萬會怎樣
如果你正常欠債四萬不會怎么樣,只是每個月需要還款,壓力可能比較大,但是如果你是欠款并且逾期4萬,那么銀行或網貸平臺就會催收你,長時間不還就會被起訴,只是不管你是惡意逾期還是非惡意逾期,都達不到法律所規定的信用卡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所以即便銀行真的把你起訴到法院了,你也不會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而被判刑坐牢,法院的判決結果基本上都只會判你在規定時間內償還銀行的欠款
第一、盡可能每個月都還些錢進去。
不管你自己有沒有錢,每一個月或多或少的還些錢進去,這樣可以表明你不是惡意透支。
第二、不要刻意躲避銀行的催收。
如果你信用卡逾期之后,特意躲避銀行的催收,通過更改電話號碼,住址等方式來躲避銀行的催收,那銀行有可能認定你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而被判為信用卡惡意透支。
所以在你逾期之后,不要刻意躲避銀行的催收,而是要積極配合銀行的工作,這樣銀行催收部門也不敢拿你怎么樣,畢竟目前銀行的催收都是必須錄音的,你也可以自己錄音下來留作證據。
第三、如果銀行把你起訴到法院之后,要積極應訴,而且按照法院的判決書來執行。
你目前欠款4萬塊錢,銀行確實有可能把你起訴到法院,如果你真的收到了法院的傳票,那要積極應訴,然后到法院跟銀行積極協商還款方案。
特別是在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后,如果你自己有執行能力,那一定要按法院的判決書來執行,千萬不要把法院的判決書當作兒戲。如果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后,你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履行相關的責任和義務,甚至通過藏匿資產或者轉移資產等方式來刻意躲避償還責任,出現這種情況之后,法院是有可能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對你進行判刑,這樣即便你信用卡達不到信用卡詐騙罪的量刑標準,但仍然有可能面臨坐牢的風險。
欠4萬塊錢帳如果被起訴能夠坐多久的牢?
欠錢被起訴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坐牢的,但是如果是在有能力還款的情況下卻決絕還款,涉及到債務人沒有履行法院的判決的情況,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拒不執行可能會判處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是否會坐牢屬于刑事范疇的問題,民間借貸糾紛屬于民事范疇的問題,二者不宜弄混。一般來說,在起訴階段,欠款后會被起訴償還本金、利息等,屬于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到坐牢問題。但是在執行階段,若有能力執行,卻不執行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此時會涉及到坐牢的問題。欠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一般不會坐牢的。但是,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且勝訴之后,如果債務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另外,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七條 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第三十七條之一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三年至五年。被禁止從事相關職業的人違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的決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對其從事相關職業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