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和欠條哪個更好打官司

導讀:
欠條和借條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如果兩者不能分清,可能會導致訴訟。但是,不管是借條還是欠條都是在經濟交往中產生的債權債務憑證。 二者具有一定的聯系和區別。那么你知道二者有什么區別嗎?如何區分?我們可以從這兩個方面來進行分析。
借條和欠條哪個更好打官司
欠條和借條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如果兩者不能分清,可能會導致訴訟。但是,不管是借條還是欠條都是在經濟交往中產生的債權債務憑證。
二者具有一定的聯系和區別。那么你知道二者有什么區別嗎?如何區分?我們可以從這兩個方面來進行分析。
一、概念的區別
借條是借款人向債權人出具的用于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憑證,也叫借據。借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務人出具的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是債務人向債權人表示給付義務已經履行完畢的一種法律文書。借條一般都由借款人書寫,其書寫規范、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會看到一些人因為一筆借款產生了欠條或借條。借條與打欠條并無區別,都是借款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憑證。從立法上看,打欠條也屬于民間借貸關系中的一種支付行為,只需要通過公證或者訴訟就可以證明。但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在打欠條時都會存在一些問題,例如雙方不熟悉或者是不重視借條和借款合同之間存在的法律關系等等。所以打了借條之后還需要注意及時保存好相關證據資料,以免后期產生糾紛無法解決。欠條和借條最大的區別在于欠條上沒有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住址等信息,欠條上借款人是一方當事人,而借條上對方只有一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從法律角度來講打了借條之后要想追回欠款就要拿出證據進行證明,而打了借條則不需要證明這點;從法律角度來講一旦發生糾紛就可以通過舉證責任倒置的方式進行維權;如果雙方沒有約定舉證責任的話,只有債權人舉證證明欠錢事實是自己所為即可。
二、法律關系的區別
借條是借貸雙方之間建立借款關系的憑證,借條上必須寫明借款的時間、金額、用途、借據日期等,還必須寫明借款方式及利息。而欠條是債權人向債務人索要欠款,債務人將欠下的債務記入欠條或歸還給債權人后所出具的憑證。因為沒有借條或歸還憑證,就不存在借貸關系;借條上如果有借條和還款約定,則表明借貸關系已經成立。但是,當雙方不能就借條與還款協議達成一致意見時,則借條、還款協議都不成立。另外,如果欠條中所載明的內容是債務人出具,那么債務人不對欠條中記載內容負償還責任;但是如果欠條中所載明的內容是債權人出具呢?債權人出具借條與債務人出具欠條是兩種不同的行為習慣,這兩種行為在法律上有很大不同。我們先來看下一種情況:借條是雙方約定支付多少錢來償還借款的憑證。根據法律規定借條和欠條都屬于債權債務憑證,均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在現實生活中因為民間借貸關系復雜、數額較大、雙方缺乏有效的溝通手段等原因導致民間借貸糾紛不斷增多、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普遍現象。因此,在遇到類似情況時應注意以下幾點:第一點要了解對方欠你啥錢?比如要錢還賬或者已經還完了,但錢可能還沒還完;第二點就是看借條是否約定了還款期限?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且有證據證明雙方就償還金額達成一致意見或者明確約定了利息加本金總額不超過本金總額時才可以進行還款;第三點是要看欠款人是否按時還款。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履行還款義務、拖欠還款金額大時需要注意是否存在欠款方逾期或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等問題;第四點就是看借款利息和違約金多少?如果合同約定支付時間為2年以內則無需交納違約金;第五點就是看借款利息和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在訴訟中也可以考慮采用利率計算方式來確定借款利率;第六點就是看合同是否有約定違約金
三、憑證的不同
借條,它是當事人雙方在借貸關系中形成的債權債務憑證,它是借款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憑證。當借款關系成立后,就會產生借條。借條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借條不需要經過當事人雙方的協商,只要具有書面形式即可,所以借條在雙方之間發生借貸關系時就已經存在。但是欠條的存在方式要復雜得多,因為欠條的產生條件不一樣而導致了不同的結果。借條在雙方之間的交易中產生于借貸關系之前,一般只需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即可出具;而欠條則必須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或通過一定法律程序形成。例如:在民間借貸中,如果借款人出具欠條則意味著該債務已經成立并發生法律效力;而如果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具借條則意味著該債務仍處于存續狀態。如果雙方都認可欠條,就應當按照借條上的內容進行記載,否則則視為對原債務事實未履行完畢。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借條和借條有什么區別以及如何區分二者?下面就來告訴大家如何區分兩者。
四、法律后果的區別
欠條的法律后果是沒有法律約束力。欠條一旦形成,就具有證據的效力。
一旦債權人起訴,就要證明欠款事實,并提供相應的證據來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貸關系。借條、欠款的法律后果是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關系無法協商一致而形成的事實。
打官司欠條和借條哪個更管用
借條和欠條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從法律效力上來說,借條更重要,但是欠條更加重要。因為借條一旦發生糾紛可能要追溯到很久之前。那么打官司欠條和借條哪個更有用呢?首先說明,這個問題要分情況來看。從我們的經驗來看,很多時候是打借條不打白條。因為我們平時都會有寫欠條的習慣,很多時候在訴訟中都需要打欠條的,這是法律對借貸關系的保護。同時因為我國目前沒有統一的借貸司法解釋等相關文件,所以說對于民間借貸糾紛很難拿到一個明確的證據來證明對方是否存在借款。
1、欠條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而欠款則不能。
欠款,就是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存在。而欠條,就是當事人之間有債務的意思表示,如果欠費,可以出具欠費單,也可以不出具欠費單。但在實踐中也有打欠條要求對方出具欠費單。比如:在借款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需要通過支付方式來償還借款時,如果沒有書面的欠條約定支付方式和金額或者僅僅要求打欠條要求對方寫付款憑證等方式來確定。此時在訴訟階段就無法通過訴訟來確定欠款的金額。而一般情況下,法院也是會要求對方出具付款憑證。所以如果是寫了借條,但是沒有實際交付款項的情況下也要及時到相關部門開具相關還款的證明或者證據,如銀行流水單、票據等。
2、有借條可以向法院起訴,而沒有借條則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二者有不同的訴訟時效。
如果借條是借款人直接寫給出借人的,則訴訟時效為3年。如果是向貸款人出具欠條,那么訴訟時效是從借條出具之日起算,而不是借款人直接寫給出借人的借條。如果借款合同是由貸款人一手出具的,那么貸款合同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果是由借款人出具欠條,則貸款合同的訴訟時效為3年,自債務人向貸款人出具欠條之日起計算。關于借條和借款合同的其他問題還可以咨詢律師專業意見,本文就這個問題做一個簡單的介紹。
(一)借條屬于書面憑證范疇,其主要作用在于證明債權債務關系;
(二)欠條一般用于證明借款關系等事實。
3、因為欠條是在借款后形成,所以一旦出現糾紛可能要追溯到很久以前;
但是,如果沒有借條和欠條那么發生糾紛的可能性就比較小了。因為借條和欠條都是形成于債權債務關系產生之前,所以一旦發生糾紛的話都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而借條則不同,在借款時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時間、期限和利息的話,那么一旦發生糾紛的話只有法院可以對債務進行審理了。而一旦雙方沒有約定還款時間的話,那么訴訟時效也就從起訴之日起算。因此一般情況下打欠條是更好的一種方法。不過還是建議大家最好不要打借條。因為如果說打了借條的話,那么你是不能直接拿著借款合同去找對方的。
4、欠條通常都有一個欠條主體;
欠條主體應包括債務人、債權人及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但是,實踐中,往往會出現沒有借條或借條主體不明確等情況,此時應注意保留相關證據,以確保自己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02條的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即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間必須明確約定借款債務的數額、利率、償還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同時,也要注意借款期限的約定是否明確,如有必要約定,則需明確說明逾期還款后會如何處理;借條上對還款金額作出了簡單的概括,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債務人惡意拖欠和逾期還款。在實踐中,許多債權人為了證明自己借到了錢,往往會選擇起訴對方來進行討債。但是起訴之后對方可能并不承認借錢事實而導致訴訟失敗或被判敗訴。
5、如果借條和欠款的主體是同一人,則沒有必要再打借條;
如果欠款的主體和借條的主體是同一人,則需要打欠條。如果是一個借款主體向多個借款對象借錢,而這些借錢者都出具了借條,那么此時的借條具有共同還款義務和連帶責任債務性質。如果欠款的主體不存在,借條與欠條的關系就失去了法律效力。打欠條也不一定能要回全部的款項。這也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根據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是欠條比借條更好一點。如果打欠條時沒有寫明確欠款數額,那么可以要求欠款方出具還款計劃。雖然說還款計劃對法院來說更加重要一些,但是畢竟我們現在都要用到現金往來了,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欠條”來證明自己在欠款時是有“借條”存在的,所以即使是打了一個“借條”我們也需要考慮清楚再去打官司!
6、由于兩種法律關系的效力不同,因此在起訴之前最好先咨詢一下律師意見。
當然,欠條也有很多種類,如買賣糾紛、民間借貸等等。對于打欠條的人來說,一般情況下在借條上寫好后自己就可以打了。因為借條上面的內容只是一個概括性的約定,如果對方沒有歸還本金或者是利息的話,這個時候就可以起訴對方,要求對方歸還借款以及利息。在打欠條時要注意幾點:1、不要隨意打欠條。
2、要注意書寫方式。
3、不要寫錯別字以及不認識的字,以免產生糾紛時無法舉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