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有財產糾紛時怎么辦

導讀:
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四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夫妻訴訟離婚后會怎樣財產?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四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第五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第十四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十六條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于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所以從物質方面上來說的話離婚必然會對相應的財產權是有所損害的特別是很多社會地位不同的這些公眾人物離婚會導致公司股票貶值都是有可能的。而且原有的財產會被夫妻兩個人平等的進行分割一般來說很少有離婚然后自己直接凈身出戶的這種情況。
離婚訴訟的程序包括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由民事庭進行審理、向另一方發出傳票、由法院進行調解、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判決。大家要是想深入了解訴訟離婚程序的相關內容請跟隨婚姻律師閱讀下文。
訴訟離婚程序怎么走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后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準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夫妻婚內財產離婚后沒有約定怎樣分
夫妻婚內財產離婚后沒有約定怎樣分
如果在離婚的時候沒有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因特殊情況沒有處理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在離婚后是可以要求再次分割的實踐中比較常見的是離婚時沒有房本的房子離婚時沒有分割的那在離婚取得了房本可以要求再分。還有一種情況是離婚的時候沒有發現婚內對方有轉移或者隱匿財產行為離婚后發現的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7條的規定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被轉移或者隱匿的共同財產。離婚后再次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非常普遍法律上還有一個單獨的案由叫離婚后財產分割專門處理此類爭議。但需要提醒大家一下對于離婚后發現對方婚內有轉移隱匿的財產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第188條的規定需要在發現之日起三年內提出否則就過訴訟時效了。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后夫妻財產怎樣分割
如果是訴訟離婚的,離婚后夫妻財產按照判決書上規定的方式和份額分割,如果是協議離婚的,應當按照離婚協議書上的約定分割。如果是未分割的財產,先由夫妻雙方協議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