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涉及財產起訴時如何降低訴訟費,離婚后財產糾紛起訴費

導讀:
離婚財產糾紛訴訟費收費標準法律主觀:一、離婚財產訴訟費收費標準根據我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離婚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法律客觀:《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如果涉及財產分割,若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離婚財產糾紛訴訟費收費標準
法律主觀:
一、離婚財產訴訟費收費標準根據我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離婚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財產分割,若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即如果夫妻雙方離婚,僅僅是請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婚姻關系或請求法院對子女撫養權歸屬進行裁決,則離婚案件的訴訟費按件收取。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個區間,《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此區間內可以按照當地的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自行決定交納標準。
二、離婚民事訴訟費多少錢離婚案件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等。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此外,離婚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三、由誰交離婚訴訟費離婚案件是怎么收費的離婚訴訟費一般先由原告墊付,法院會根據訴訟請求和具體情況判決雙方承擔的比例。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綜上,根據涉及到的財產來支付訴訟費,涉及到的財產越多的話那么訴訟費就會越多,是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收費的。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律師。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離婚后財產糾紛 訴訟費
法律主觀:
夫妻離婚后,對于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予以分割。依照法律規定,法院對夫妻離婚財產糾紛案件應當收取相應的訴訟費用,其收費標準由法律明確規定。
一、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按照合同法,這種法律效力體現為二:1、表明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當事人的合同權利會得到法律的保護;2、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始實際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內容也相應體現在兩方面: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雙方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適用合同法有關履行的規定。
二、離婚糾紛財產如何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遵循以下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3、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原則;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三、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費多少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離婚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家庭財產離婚案件征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離婚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征收,即標的×4%10元;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征收,即標的×3%510元;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征收,即標的×2%1510元;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征收,即標的×1.5%2510元;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征收,即標的×1%5010元;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標的×0.5%10010元。綜上所述,離婚糾紛財產糾紛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家庭財產離婚案件征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離婚訴訟費。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離婚后財產糾紛任何交納訴訟費標準是什么?
一、離 婚后財產 糾紛任何交納 訴訟費標準 是什么? 《 訴訟費用 繳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 離婚 案件每件交納 訴訟費 50元至300元。涉及 財產分割 ,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需要說明的是,單純離婚案件的訴訟費只是一個區間范圍繳費標準,各省根據自身情況確定的繳費標準可能不一致。離婚后財產糾紛直接按照財產類案件的收費標準計費。
二、 離婚財產糾紛 訴訟費誰承擔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原告向人民 法院起訴離婚 ,人民法院作出 立案 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 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 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
三、交納范圍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 一審 案件受理費; (二)第 二審 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 法規 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 民事訴訟法 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 管轄權異議 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 行政訴訟法 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當事人有新的 證據 ,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會有越來越多的夫妻因為婚后發生的一些矛盾而選擇辦理 離婚手續 ,那么在離婚時不僅要將子女的 撫養權 進行分割,同時也是需要將 共同財產 進行分配,在分割共同財產時也會根據男女平等以及照顧無過錯方等原則去分配,如果雙方產生爭議也是可以通過 訴訟 方式解決。
離婚后財產糾紛怎么收訴訟費
法律主觀:
離婚后,有的還牽扯到財產糾紛,這時候一般協商不成,只好向法院進行起訴,這就需要繳納訴訟費。
一、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費怎么算?牽扯到財產分割的離婚訴訟費用,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按照50元--300元繳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離婚后財產糾紛原告代理詞有哪些?1、需寫明稱謂,如尊敬的審判長。2、需寫明是接受誰的委托,指派誰擔任原告的代理人。3、需寫明根據相關法律和案件事實,發表代理意見。4、代理意見需根據庭審情況、原被告提供的證據、原告的訴訟請求等綜合發表代理意見。5、寫明代理人姓名及時間。
三、離婚案件如何管轄?1、管轄法院的一般原則有些離婚訴訟當事人不知道應到何處立案,或是因戶口與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時,希望能就近起訴,還有的當事人接到人民法院傳票后,從未考慮到該法院是否對本案有管轄權等等,這些問題,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轄權的問題。《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常居住地時,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優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轄。2、離婚案件管轄法院的特殊規定:原則性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5〕5號)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2.1、經常性的情況:《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2.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2.3、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2.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5〕5號)第8條之規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者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者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者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轄。”以上談到的是地域管轄,但實際上因為有些婚姻案件牽涉到分割財產標的較大,超過了基層人民法院受案標準,因此會歸屬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離婚案件管轄方式具體劃分標準依各地區有所不同。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費用計算
法律分析: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費收費標準
法律主觀: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離婚 案件受理費 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也就是說,如果 夫妻雙方離婚 ,不涉及 夫妻共同財產 的分割,到法院僅是請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婚姻關系或請求法院對子女 撫養權歸屬 進行裁決,此時,離婚案件的訴訟費按件收取。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個區間,《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此區間內可以按照當地的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自行決定交納標準。在北京,不涉及財產分割的離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納150元。同類型的案件,在天津、上海則需要交納200元。無論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財產,這筆費用是必須交的。在實踐中,為便利當事人訴訟,北京各法院通常采取預先交納一半訴訟費用的方式,如一個不涉及財產分割的離婚案件,應當交納150元,先預收75元,至于另一半,則在法定情況下補交。 2.分割財產按價值比例收取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往往是 離婚案件中 的重頭。《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由于不涉及交費區間,各地法院統一適用該規則。簡單地說,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離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費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納。但是如果財產總額超過20萬元,除了就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納費用,同時還要交納按照件數收取的費用。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費收費標準
離婚案件若涉及到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規定需要根據涉案財產的數額,才能確定應該繳納多少的訴訟費。若需要分割的財產不超過20萬元的,則訴訟費為50元-300元。但要是涉案超出超過了20萬元的話,那么超過20萬元的部分,要額外按照繳納訴訟費。
一、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費計算標準是什么
離婚案件若涉及到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規定需要根據涉案財產的數額,才能確定應該繳納多少的訴訟費。若需要分割的財產不超過20萬元的,則訴訟費為50元-300元。但要是涉案超出超過了20萬元的話,那么超過20萬元的部分,要額外按照繳納訴訟費。
需要說明的是,單純離婚案件的訴訟費只是一個區間范圍繳費標準,各省根據自身情況確定的繳費標準可能不一致。離婚后財產糾紛直接按照財產類案件的收費標準計費。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 第十三條第二項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二、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訴訟費怎么算
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訴訟費按照涉案金額進行計算,對于不超過一萬元的,統一按照50元進行收取,超出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訴訟費。如果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減半收取訴訟費。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提起民事訴訟需要繳納訴訟費,訴訟費是當事人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它訴訟費用。訴訟費一般情況下是由原告進行預繳,判決書下達后由敗訴的一方承擔。人民法院立案后會,當事人需要持繳費通知到指定的銀行進行繳費,然后拿銀行繳費的回單到法院開具訴訟費預收專用票據。如果當事人沒有在指定的時間內繳費,法院將發出訴訟費繳納情況查詢通知,核實當事人確實沒有繳納訴訟費的將按自動撤訴處理。訴訟費的繳納標準根據案件類型而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受害者因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受到侵害提起民事訴訟的,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訴訟費因賠償金額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離婚財產糾紛訴訟費收費標準
離婚起訴財產起訴收費標準是財產不滿一千元的,訴訟費用是五十元,如果財產超過一千元的但是又沒有超過五萬元的會按照財產總額百分之四進行支付訴訟費,如果超過五萬元但是沒有超過十萬元的會按照財產總額的半分之三支付訴訟費。
一、離婚起訴財產起訴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過1千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4%交納;
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3%交納;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交納;
超過50萬元到11313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受理費
非財產案件,是指因人身關系和人身非財產關系發生爭議而提起訴訟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9日通過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按件計征,涉及財產的部分依不同情況處理:
離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收取。
侵害姓名權、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至50元。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
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三、民事訴訟程序
1、原告應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來 源的,視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其有資格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屬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訟訴。
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提起訟訴的消費者必須是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確的被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規定,消費者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以銷售者或服務者作為被告。如果消費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可以將銷售者或生產者任何一方作為被告。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遇到自己不可以解決的問題,都會找法律進行援助。人民法院并不是無償為人民服務的是有償服務。不同的案件,訴訟標準是不一樣的,如果比較復雜的案件還需要在找律師,律師的收費是根據律師的經驗是名氣有關系的。
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費
法律分析: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