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怎么繼承房產

導讀: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婚姻法目前已經失效,但是《民法典》有關于非婚生子女的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夫妻離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確定的復函明確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經夫妻協商同意或雖未協商同意事后丈夫認可的均適用婚姻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對于事先未經得丈夫同意事后丈夫也不認可的只確認了與其生育婦女的關系對生育婦女而言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可視為非婚生子女不管屬于何種形式而生均適用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一、新婚姻法非婚生子房產繼承法是怎樣的?
我國婚姻法和繼承法都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一樣享有平等的繼承權。
1、非婚生女子的繼承權依法受法律保護。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該條的規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視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說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權利非婚生子女同樣享有且不允許任何個人、組織、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視由此而引起的侵權由侵權人承擔完全責任。
2、養子女。
婚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該條的規定是對合法成立的收養關系、因此而成立的養父母子女關系與生父母子女關系完全等同只有在養子女經合法手續解除關系后這種地位才會喪失除此任何個人、組織、法人都不得解除這種關系或剝奪其地位。
3、繼子女。
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對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該條的規定明確了繼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適用對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即繼子女取得了與親生子女同樣的法律地位。
4、關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難以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夫妻離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確定的復函明確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經夫妻協商同意或雖未協商同意事后丈夫認可的均適用婚姻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對于事先未經得丈夫同意事后丈夫也不認可的只確認了與其生育婦女的關系對生育婦女而言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可視為非婚生子女不管屬于何種形式而生均適用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因此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一樣也是繼承人。
二、可以參看婚姻法,
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通過的介紹大家可以看出在我國新婚姻法當中有著明確的規定非婚生子和正常生子女是一樣的享有同等的繼承權。這一點在我國相關法規當中有著明確的規定任何人不得侵犯非婚生育子女的正常權益。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婚姻法目前已經失效,但是《民法典》有關于非婚生子女的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成年為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新婚姻法關于再婚房產繼承規定是夫妻之間是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的。但是繼承的順序按照法律規定首先是按照被繼承人的遺囑繼承,其次按照遺贈扶養協議,最后才會按照法定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