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兩年是自動離婚嗎?_分居兩年就自動離婚了嗎

導讀:
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可以起訴離婚,有雙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情形,法院會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調解無效后會判決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分居兩年就自動離婚了嗎
不是。在我國的司法審判實踐中,是不存在“自動離婚”這一情形的,在我國離婚只有兩種情形:
一、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領取離婚證;
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以判決書或者調解書的形式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只是可以成為法院判決離婚的理由,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只能通過法院的判決或者民政么部門的離婚登記手續。不會因出現這一事實而自動離婚,自行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分居兩年是達到了離婚的條件,但并不是自動離婚的,夫妻雙方如果覺得不繼續維持這段婚姻了就需要去辦理離婚手續。
分居兩年就自動離婚了嗎
分居兩年不會自動離婚的。我國沒有自動離婚的相關規定。當事人解除婚姻關系必須通過書面申請才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認為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了嗎
分居兩年不可以自動離婚,但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的法院調解無效會判決離婚。在我國離婚只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分居兩年后,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協議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可以起訴離婚,有雙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情形,法院會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調解無效后會判決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