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退休職工醫保補交多少錢_下崗退休職工醫保補交條件是什么

導讀:
已經實行退休費用統籌的地方企業和退出工作崗位休養的職工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內退職工享有以下權利,1、請求支付生活費的權利。
一、下崗退休職工醫保補交條件是什么
1、退休人員在退休時醫療保險必須累計繳納到一定年限后,才可以補交。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不能低于5-10年,職工退休才可以享受醫療保險終身保障待遇;
2、如果職工退休后醫療保險達不到相關規定,補交醫療保險需按照當時的費率標準補交所差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3、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二、醫療保險企業補交新規定
1、醫療保險征繳機構根據醫療保險欠費情況,建立欠費數據,填制《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通知參保單位補繳欠費。
2、企業因籌資困難,不能足額繳清醫療保險的單位,醫療保險征繳機構與企業簽訂醫療保險補交協議。如欠費企業發生被兼并、分立、破產的情況,按照以下方法簽訂補交協議:
(1)欠費單位被兼并的,與兼并方簽訂補繳協議;
(2)欠費單位分立的,與各分立方簽訂補繳協議;
(3)欠費單位進入破產程序的,與清算組簽訂清償協議;
(4)單位被拍賣出售或租賃的,與主管部門簽訂補繳協議。
3、參保單位根據《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或補繳協議辦理補繳,醫保機構征繳部門予以受理,并通知醫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收款;
4、破產單位無法完全清償的欠費,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受理單位破產清算組提出的申請,審核后送稽核監督部門處理;
5、醫保機構征繳部門依據財務管理部門傳來的職工醫療保險補繳欠費到賬信息和稽核監督部門傳來的核銷信息,調整參保單位欠費信息;
6、隨著人口文化的不斷提高,國家福利日益欸當增加。社會保險,在當今社會可以說是人人都有,是對個人的一種保障。人吃五谷雜糧都是會生病的,繳納醫保是對個人生命的負責,也是對家庭的負責人。所有每個人都應該給自己給個人進行繳納醫保。
退休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取消嗎
退休職工的醫保個人賬戶不會取消;如果退休職工繳納醫保達到國家規定的年限,可以不再繳納,但是醫保個人賬戶不會取消,參保人員可以按照規定享受醫保待遇;如果未達到國家規定的年限,則可以補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內退職工是否屬于退休職工
內退職工是否屬于退休職工
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富余職工安置規定(國務院令第111號)中明確規定職工距退休年齡不到五年的經本人申請企業領導批準可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由企業發給生活費。已經實行退休費用統籌的地方企業和退出工作崗位休養的職工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視為工齡與其以前的工齡合并計算。
內退職工享有以下權利,
1、請求支付生活費的權利。內退人員的生活費由原企業或改制后的新企業按月發放但在正式退休前不再追加。生活費標準,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工資水平由企業和內退職工協商按職工本人內退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但最低不得低于下崗職工第一年基本生活費標準。按規定不得低于最低生活保障費。生活費可一次性發放給內退職工以后不再追加。
2、請求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權利。即無論原有內退人員還是改制的內退人員企業均應將養老金和醫保金落到實處。養老和醫保費按規定的繳費比例繳納職工到齡退休或患病時按相應規定享受有關待遇。
可見內退職工并不同于退休職工辦理內退的人員可不在單位工作但每月可從單位領取一定數額的內退費社會保險也并沒有終止而是由單位繼續在社保中心繳納一直到達到退休年齡條件后正式辦理退休。實際上是企業對一些無法安排合適崗位但又未達到退休年齡的老員工的過渡性辦法。企業與內退職工之間的勞動關系并未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