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農村土地賠償法_征用農村土地的有哪些補償

導讀: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一、征用農村土地的有哪些補償
1、征用農村土地的補償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和被征地人群的社會保障費,征收耕地的補償費應為該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有哪些規定
第二十五條,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標準有哪些
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標準有:土地征用補償費=被征地畝數×年產值×補償倍數,征用土地應當依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住宅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征用農村土地的有哪些補償
征用農村土地的補償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和被征地人群的社會保障費,征收耕地的補償費應為該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