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律規定高利貸_法律規定什么是高利貸

導讀:
根據法律規定,借貸利率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超過這個標準的,即屬于高利貸。高利貸是否合法,法律對高利貸是如何規定的高利貸是否合法,法律對高利貸是如何規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法律規定什么是高利貸
1、高利貸指的是利率高于法定最高利率的貸款,法律禁止高利貸,高利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根據法律規定,借貸利率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超過這個標準的,即屬于高利貸。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二、高利貸的處罰規定是什么
如果僅僅是單純的放高利貸的行為,那么一般是不屬于刑事犯罪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高利貸行為是極容易引起其他的刑事犯罪,在高利貸活動中,高利借貸再高利轉貸達到一定數額標準的即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轉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且違法數額較大的構成高利轉貸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構成集資詐騙罪;高利貸行為極易引發非法拘禁、綁架、傷害、詐騙等其它刑事犯罪。
高利貸是否合法,法律對高利貸是如何規定的
高利貸是否合法,法律對高利貸是如何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問題一,誰是高利貸
關于民間借貸的利率央行是這么規定的,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可能是緣于這條規定社會上約定俗成地認為民間借貸只要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就是高利貸??墒请S著利率市場化銀行的貸款基準利率也在變多少算是超出4倍?具體認定存在難度。
針對上述問題2015年9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這個新司法解釋的最大變化是以固定利率來“劃線”而不再按基準利率上下浮動。新司法解釋劃出了兩條線,一條是年利率24另一條是年利率36。這兩條線把民間借貸分成了三個區,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受司法保護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在24—36之間的不保護也不反對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從上面可以看出無論是央行的規定還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釋都沒有對高利貸進行定性更沒有認定高得貸違法最大的懲罰就是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約定無效。
也就是說放高利貸其實沒什么風險肯定不會虧本。最大的風險也只是一部分超高利息收不回來。難怪高利貸會有恃無恐盤根錯節地野蠻生長!
問題二,誰做高利貸
按照相關規定民間借貸受司法保護的域區是年利率在24以內。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護那會受誰保護?這個“狠角色”就是暴力催債!作為高利貸的幫兇暴力催債成為很多借債人的惡夢。
非正規收債手段
以“辱母殺人案”為例激起人們憤怒與恐懼的是那個“辱”字。催債手段早已超越了普通人的底線不僅很黃很暴力甚至可以用慘無人道來容。在普通人的認知里“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應該用錢來還而不是用尊嚴和生命。
但是在暴力催收的魔爪下許多借債人的生活受到嚴重干擾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比如對當事人用“呼死你”軟件日夜騷擾群發侮辱性信息給親友如影隨形、死纏爛打限制當事人行動自由將女大學生裸照作抵押不還錢就公開暴光甚至“性償”。一句話就是用盡手段逼當事人還錢不還就讓人生不如死。
暴利催生暴力有高利貸的地方幾乎都能看到暴力催債的影子。這就像火借風勢、風助火威一樣高利貸滋生了暴力催債又在暴力催債的保護下進一步滋生蔓延。
高利貸一頭連著暴力催債另一頭則連著非法集資。本來民間借貸的初衷就是私人借貸主要是用自己的錢貸給別人既幫他人解燃眉之急自己從中獲得合理收入。但現在大量的民間放貸已經不是個人行為變成了有組織的機構行為放貸所用的錢并非己有而是打著理財投資等各種旗號籌集來的。這些資金成分復雜有從百姓手中忽悠來的錢也有當地有“背景”人士入股的錢甚至還有銀行資金卷入。一旦資金鏈斷裂就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甚至引發金融風險。
非法集資肯定是違法行為暴力催債也是違法行為這些違法行為都是因高利貸而起。高利貸兩頭都是違法為什么高利貸不違法?一般人很難想得通。
問題三,誰管高利貸
也有人認為高利貸是“愿打愿挨”沒有能力還干嘛要借?甚至有“專家”認為高利貸是利人利己、利國利民的大好事是資金優化配置的結果。如果做的人多了利息自然就下來了。
從理論上說這話有一定道理。但實際上每個人每家企業的情況千差萬別就算是借高利貸的人或許是大腦進水或許是被逼無奈或許是鋌而走險原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些人還不起高利貸就要付出尊嚴甚至生命嗎?就必須走上絕路嗎?這個代價太大了!
還有人認為既然高利貸兩頭違法那就應該管住兩頭。這話也是說起來容易落實起來卻很難。比如很多非法集資就是“擊鼓傳花”幾乎都是資金鏈出現問題才被發現但為時已晚。暴力催債除了實施毆打、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為催債者更常用的是“軟暴力”。十幾號人整天跟著欠債人吃喝拉撒一刻不離給欠債人精神折磨。這種高危狀態下沖突一觸即發有很大隱患。但警方管得了一時管不了長期似乎很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法犯罪發生。
目前來看對高利貸的監管很多地方還是空白。根據相關規定年利率在24—36之間屬于自然債務區。在這個區域內法律以“不插手”為原則有糾紛自行解決法院不予受理。年利率在36以上超出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換句話說借款人可以不還。但是貸款人非要他還怎么辦?借款人不敢不還怎么辦?這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非法集資—高利貸—暴力催債已經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產業鏈對高利貸缺乏約束兩頭的違法就很難管控。在監管上有關部門也應有“一盤棋”思維對破壞公序良俗行為進行堅決遏制切實保護公民基本權利不受侵犯。
校園高利貸違法么,有什么法律規定
校園高利貸的危害
1、校園高利貸的肆意傳播
不法分子將目標對準高校利用高校學生社會認知能力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勢進行短期、小額的貸款活動從表面上看這種借貸是“薄利多銷”但實際上不法分子獲得的利率是銀行的2030倍肆意賺取學生的錢。
2、校園貸款會滋生借款學生的惡習。高校學生的經濟來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費若學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時就有惡習那么父母提供的費用肯定不足以滿足其需求。因此這部分學生可能會轉向校園高利貸獲取資金并引發賭博、酗酒等不良惡習嚴重的可能因無法還款而逃課、輟學。
3、若不能及時歸還貸款放貸人會采用各種手段向學生討債。一些放貸人進行放貸時會要求提供一定價值的物品進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學生的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對學生個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學生不能按時還貸放貸人可能會采取恐嚇、毆打、威脅學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進行暴力討債對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園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4、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貸”進行其他犯罪。放貸人可能利用校園“高利貸”詐騙學生的抵押物、保證金或利用學生的個人信息進行電話詐騙、騙領信用卡等。
二、校園高利貸的法律知識
高利貸在中國古代就存在提到高利貸人們往往將它與“負面”聯系在一起認為高利貸就是違法的。
據了解判斷是否屬于高利貸通常是與銀行同期的貸款利率進行比較認為利率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就屬于高利貸。按照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這當中有兩個關鍵數字,24、36這也就給民間借貸利率劃定了三個區域。借錢雙方約定的利率不超過24時是受法律保護的這部分利息如果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償還法律是支持的。
如果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36那么超過部分的利息是無效的法院不支持債權人的這部分收益。而處在2436之間的情況若債務人已按30付了利息之后想把超過24的部分要回來法院同樣不予支持。民間高利貸行為的法律后果僅是超出的利息不予保護并沒有規定對高利貸行為應追究刑事責任。那么如果約定的利率超過36就可算高利貸是不是意味著欠的錢不用還呢。當然不是!高利貸的借條也并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護。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如果借貸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債務人要及時償還借款的本金。也就是說本金部分必須是要償還的。
當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借貸關系不予保護。放高利貸的行為會擾亂金融市場但不構成犯罪。我國刑法規定的非法經營犯罪的具體行為方式并不包括高利放貸行為。那么行業監管機構有哪些規范呢?2016年5月教育部和銀監會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加強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范和教育引導工作布置安排制定完善各項應對處置預案對侵犯學生合法權益、存在安全風險隱患、未經學校批準在校園內宣傳推廣信貸業務的不良網絡借貸平臺和個人第一時間報請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監管部門、各銀監局、公安、網信、工信等部門依法處置。
高利貸的界定
利率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就屬于高利貸。
高利貸作為一種殘酷剝奪借貸者私人財產的手段在中國的舊社會尤為盛行最為常見的是所謂驢打滾利滾利即以一月為限過期不還者利轉為本本利翻轉越滾越大這是最厲害的復利計算形式。
根據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55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可以認為年利率超過36為高利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