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長期不還欠款的解決方式都有哪些

導讀: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也就是說,若債務人到期仍不還款,債權人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按約定履行還債義務。
一、債務人長期不還欠款的解決方式都有哪些
1、債務人長期不還欠款的解決方式有,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遞交申請書和相應的證據材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遞交起訴狀、起訴狀副本和證據材料。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二、還款期沒到債權人是否可以起訴
債務約定是為了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的所作出的約定,它賦予了債權人要求債務人還款的權利。但債權人的這種權利只有在當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或未按約定履行義務時才成立。也就是說,若債務人到期仍不還款,債權人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按約定履行還債義務。
但如果雙方約定還款時間還沒有到,債務人也沒有明確表示不履行,也就是債務人沒有違反約定內容的情況下,債權人是無權主張權利的,其向法院主張還款的訴求將得不到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