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他人意愿犯法嗎

導讀:
有前款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一、強迫他人意愿犯法嗎
1、一般來說,如果是以暴力、威脅方法,違背他人的意志,強迫他人做出行為的,是犯法的。如以暴力;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構成強迫他人吸毒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條,非法組織他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強迫他人違法犯罪構成什么
強迫他人違法犯罪,強迫人構成犯罪的,屬于共同犯罪,脅迫者一般是主犯,要承擔犯罪行為的全部罪行。【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于相關法律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脅從犯】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