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申請賠償的情形

導讀: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2)精神損害賠償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因素中,法院將會評估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憤怒、恐懼、焦慮、沮喪等;或因精神或感情受到損害而導致的身體患病情況。那么離婚可以申請賠償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在如何的情形下可以要求賠償
1、離婚可以要求賠償的情形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其他重大過錯。其中可以要求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八十六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二、離婚賠償金額最多是多少
1、離婚賠償金是在離婚訴訟中,因為一方對于婚姻有過錯從而導致離婚的情況,過錯方應該給予無過錯方民事賠償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為了保護夫妻關系中的弱勢一方。
2、法律上并沒有對離婚賠償金作出具體的數目規定,在具體的判決中,法院一般會考慮過錯方的過錯行為給無過錯方造成的損害程度,由此來確定離婚賠償金的數額多少。也就是說,如果過錯方的行為給無過錯方帶來的危害越大,那么無過錯方所能夠要求的賠償金數目也就更多。
3、這里所指的損害程度包含了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兩個方面。
(1)物質損害賠償
因過錯方的過錯行為導致無過錯方所持財產的減少,無過錯方可能失去的利益,如雙方共同經營或者是可期待的利益以及人身傷害所支出的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者生活補助等費用。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2)精神損害賠償
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因素中,法院將會評估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憤怒、恐懼、焦慮、沮喪等;或因精神或感情受到損害而導致的身體患病情況。其次,法院也會考慮過錯方實施過錯的種類、動機、情節。
三、離婚時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提出過錯賠償
離婚時在以下情形下可以提出過錯賠償:婚姻一方因為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