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程土建合同變更索賠的風險分析及對策

導讀:
淺議建設工程合同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
變更索賠率(即變更索賠金額與合同金額之比)的大小,一定程度上反映該工程的設計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低。設計質量是確保工程造價的關鍵,如設計精度不夠,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必然出現大量的修改和補充,客觀上造成變更索賠的基本條件。在相同的條件下,有經驗的業主、承包者強化設計管理,增強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強施工管理,對該工程的變更索賠的風險進行預測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具體的對策,則可使其降低到最小的范圍之內。
同樣,變更索賠獲得率(即變更索賠獲得的金額與申請金額之比)的高低反映了該單位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如變更索賠獲得率高,說明該單位管理水平高,基礎工作扎實,充分運用合同和法律手段,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綜上所述,變更和索賠是合同管理中的主要環節。對工程造價有很大的影響。為此,對變更索賠進行分析研究并加以防范,對工程建設是很有實際意義的。
一、變更和索賠的一般概念
(一)變更,不是指對合同的實質性變化,而是如FIDIC合同條件中和水利水電施工合同范本所指的范圍:
1.增加或減少合同的工作量;
2.省略工程(但如被省略的工作是由業主或其他承包者實施的除外);
3.更改工程的性質、質量或類型;
4.更改一部分工程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5.進行工程完工需要的附加工作;
6.改動部分工程的施工順序或施工時間;
7.增加或減少合同的工程項目。
(二)索賠,是合同雙方,因一方違約未履行其合同規定的義務責任和風險,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則受損方向責任方索取費用和工期補償的事件。
1.以索賠對象劃分
a.因承包者違約造成工程質量缺陷,工期延誤和損害業主的設備等,使業主受損,業主向承包者提出違約索賠(一般稱為反索賠)。
b.因業主違約或非承包者的責任而造成承包者受損,承包者向業主提出索賠(一般稱為索賠)。
2.以索賠的內容劃分
a.受損方要求費用索賠。
b.受損方要求工期補償。
c.受損方要求工期、費用索賠。
(三)變更往往伴隨著索賠由于工程實施中出現的意外事件是多種多樣的,有的事件的發生究竟是屬于變更范疇,還是屬于索賠范疇,一時很難確定,往往變更伴隨著索賠。如,因設計變更而增加工程量或工程項目,直接影響到原合同工期。雖然變更量按合同規定支付,承包方有權向業主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即產生工期索賠。再如,上述的情況,業主要求合同工期不能變,承包方為此要求增加投入,提出費用索賠。又如,有時設計變更或業主要求減少工程量和工程項目,承包方可因人員窩工、施工設備閑置、利潤減少而提出費用索賠。因此對變更索賠的風險分析必須是進行綜合分析。
二、變更、索賠的成因分析
(一)水電工程合同管理中變更、索賠成因及主要內容見下表。
序號主要方面具體內容
1外部環境①地質、水文、氣象;②不可抗力;③征地移民;④三通一平。2業主供應①技術供應(圖紙和技術要求);②主要建材;③設備(大型施工設備、機電設備、金節設備);④施工用電用水。3技術①招標文件(招標設計、合同文件、商務、技術條件);②設計修改(增加或減少工程項目或工程量、修改技術標準);③施工圖;④現場技術服務。4管理和工程質量①業主要求更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順序;②業主要求提前或推遲某工程項目完工時間;③質量不合格(原材料不合格,工程質量不合格);④各標段間的施工干擾;⑤工期延誤;⑥低外項目;⑦低價中標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