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夫妻財產約定應當采取的形式是什么樣的

導讀: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對口頭約定,如雙方承認,或有可靠的證據證明,應承認其效力。
一、進行夫妻財產約定應當采取的形式是什么樣的
1、進行夫妻財產約定應當采取的形式是書面形式,在男女雙方自愿、平等的情況下對婚前或者婚后的財產進行約定的有效,合法財產協議對夫妻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怎樣寫夫妻財產公證協議
1、夫妻財產公證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書;
(2)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寫;
(3)有關的財產證明;
(4)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2、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與其他的協議書并沒有多大的區別,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的標準格式與普通的協議書標準格式相同。
3、夫妻約定財產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以免發生爭議。對口頭約定,如雙方承認,或有可靠的證據證明,應承認其效力。約定的內容主要有夫妻財產所有權的歸屬;對一方或雙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如何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等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