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贍養費標準時應該考慮哪

導讀:
第十五條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被害子女自愿贍養的,法律并不禁止。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對于確定贍養費的標準,法律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但可以參考撫養費標準的規定,考慮被贍養人的實際需要、被贍養人所在地生活水平、贍養人的給付能力等因素確定。
一、確定贍養費標準時應該考慮哪
1、對于確定贍養費的標準,法律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但可以參考撫養費標準的規定,考慮被贍養人的實際需要、被贍養人所在地生活水平、贍養人的給付能力等因素確定。
2、法律依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不付贍養費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等行為的,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對子女來說就是可以免除贍養義務。被害子女自愿贍養的,法律并不禁止。
需要指出的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對于確定贍養費的標準,法律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但可以參考撫養費標準的規定,考慮被贍養人的實際需要、被贍養人所在地生活水平、贍養人的給付能力等因素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