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贈與合同的撤銷流程是什么

導讀:
贈與附義務(wù)的,受贈人應(yīng)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wù)。贈與人贈與的財物屬國家、集體、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財物,贈與合同無效。
一、附條件贈與合同的撤銷流程是什么
1、附條件贈與合同的撤銷流程是,當事人先向受贈人提出撤銷的請求,或者申請法院撤銷;然后對方表示接受或者法院判決予以撤銷;受贈人再將所得財產(chǎn)返還給贈與人;最后附條件的贈與合同就被撤銷,失去了效力。
2、法律依據(jù):《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chǎn)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條贈與可以附義務(wù)。
贈與附義務(wù)的,受贈人應(yīng)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wù)。
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quán)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wù)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wù)。
二、贈與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
1、所贈財物必須是屬于贈與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物。贈與人贈與的財物屬國家、集體、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財物,贈與合同無效。贈與如果是為逃避履行法定義務(wù),將自己的合法財產(chǎn)贈與他人,利害關(guān)系人主張權(quán)利,該贈與合同無效;
2、必須是贈與人自身意志的真實表示;
3、受贈人愿意接受贈與的真實意思表示。如果受贈與人不愿意接受贈與,或者受贈與人愿意接受贈與,而贈與人沒有贈與的意思,則贈與合同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