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的條件是怎樣的

導讀: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其他繼承人如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繼承人死亡不發生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被代位人生前必須享有繼承權,如被代位繼承人基于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則連帶引起代位繼承權的消滅。如果需要出示證明,就開具他父或母早于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比如死亡證明,以及代位繼承人與其父或母有父子或母子關系的證明。
一、代位繼承的條件是怎樣的
1、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代為繼承的條件為:
(1)被代位人必須先于被繼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其他繼承人如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繼承人死亡不發生代位繼承。
(3)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
(4)被代位人生前必須享有繼承權,如被代位繼承人基于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則連帶引起代位繼承權的消滅。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二、代位繼承辦理程序是什么
1、如果在同一地區(市、縣):憑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及派出所的戶籍證明即可參與繼承;
2、如果不在同一地區(市、縣):憑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外,還需要出示經過公證戶籍證明方可參與繼承;
3、上述無論哪種情況,如果代為繼承人系未成年人,則還必須由繼承人的監護人出示監護人證明(派出所出具),不同地區的提供經過公證的監護人證明方可由監護人行使繼承權。
代位繼承人和其他繼承人一樣享有權利。如果需要出示證明,就開具他父或母早于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比如死亡證明,以及代位繼承人與其父或母有父子或母子關系的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