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對方不承認他簽的怎么辦

導讀:
法律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對方當事人簽字,只是簽收,不簽字不影響其法律效力,對方當事人沒有足夠證據足矣反駁的,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應當采信。
一、簽字對方不承認他簽的怎么辦
1、簽字對方不承認他簽的處理辦法:可以依據有對方簽字的材料提起訴訟,對方不承認是本人簽字的,應提出筆跡鑒定確認字跡。不進行鑒定的,只是口頭不承認沒有意義。法律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三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最后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對方對司法鑒定不認可簽字不簽怎么辦
司法鑒定機構執業鑒定人,運用專門技術和科學手段,根據鑒定人員的具體情況,對照國家標準作出的鑒定結論書,是一種證據。對方當事人簽字,只是簽收,不簽字不影響其法律效力,對方當事人沒有足夠證據足矣反駁的,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應當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