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買的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導讀:
結婚前買的車一般無特殊約定的,應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而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取得的,由夫妻雙方共同享有所有權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財產所有權的取得和具體財產的取得有時是同步的,有時則是先后發生的。實踐中,除非夫妻雙方進行了財產約定,否則的話一方在婚后用婚前的錢購買的物品都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當然在有約定的情況下,此時就屬于例外情況,購買的物品會按照個人財產進行處理。意味著,日后夫妻離婚不能對該財產作出分割。
一、結婚前買的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1、結婚前買的車,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結婚前買的車一般無特殊約定的,應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而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取得的,由夫妻雙方共同享有所有權的財產。所以只要沒有約定婚前的財產歸夫妻婚后共有,婚前財產不會因為結婚而成為婚后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標準
1、從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方面著手。“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后所取得的財產”。
2、是從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性質著手。夫妻共同財產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是“屬于夫妻公有的財產”。
3、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有兩點需要注意:
(1)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所謂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從男女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至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間。
(2)夫妻共同財產的取得是指財產所有權的取得,并不只是財物的實際得到。財產所有權的取得和具體財產的取得有時是同步的,有時則是先后發生的。因此,劃分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關鍵是取得該項財產所有權的時間,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具體取得的財產,不一定就是共同財產,只有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權利的,才屬于共同財產。
實踐中,除非夫妻雙方進行了財產約定,否則的話一方在婚后用婚前的錢購買的物品都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當然在有約定的情況下,此時就屬于例外情況,購買的物品會按照個人財產進行處理。意味著,日后夫妻離婚不能對該財產作出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