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違約金有沒有規定

導讀: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一、國家對違約金有沒有規定
1、國家對違約金有規定。其規定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不能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百分之三十;以及當事人對于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減少或增加。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二、合同違約金的法律規定一般是多少
1、合同違約金是在合同訂立之后,一方違約的情況下所應支付給守約方的補償,合同違約金由雙方自行約定。
2、當事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可以約定如果合同出現違約的情況,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