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放在押人員罪最多判多少年

導讀:
私放在押人員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為。司法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私放在押人員罪最多判多少年
1、私放在押人員罪最多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放在押人員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監管機關的監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勞改隊、監獄等監管機關的監管制度。
2、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條
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私放在押人員罪的立案標準
1.私自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強迫他人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
2.偽造、變造有關法律文書,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的;
3.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通風報信、提供條件,幫助其脫逃的;
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行為。




